大陆人眼中的台湾交通法规

  中国大陆的新交规实施了有几个月了,除了“闯黄灯”一项颇具争议之外,其余的新交规基本上获得了民众的普遍肯定。尽管如此,依旧有一项交通法律让众多司机痛恨不已,其受争议程度比“闯黄灯”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更甚--那就是如果在路上撞死了行人,哪怕是行人的全责,司机也必须赔钱。法律将其美其名曰为“人道主义”赔偿。为什么要这么做?法律说了,要保护弱者,其实这种说法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法律保护的是弱者,无法做到一碗水端平,那么何谈“平等”二字?有法律专家说,我们在交通的立法和司法方面应该向发达国家学习。这话不假,但是个人觉得,其实不用向外国学习,我们能学好台湾就不错了。

  法律讲平等,生命有贵贱。

  台湾的交通法规既有平等之处,也有不平等之处,但是无论如何,至少台湾人自己不会诟病这些法律。首先来说说台湾交通法律平等之处。如果某人喝醉了酒,走上台北的高架桥被汽车撞死了,司机如果不是酒驾,而且没有任何违章行为,就不用给死者家属一分钱。相反,如果司机比较“冷血”的话,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死者家属赔偿自己的损失。然而实际情况是,这么冷血的台湾司机几乎没有,如果死者的家庭状况比较困难,反而是司机愿意自己掏出一些钱作为“抚慰金”送给死者家属--但是必须强调的是,这是自愿的,不是法律强迫的。在这一点上,台湾法律似乎要比大陆法律更加公正。

  此外,大陆交通法律中还有一点令人不太满意--在上海撞死一个人,可能要赔100万;在西部偏远山区的农村撞死一个人,可能赔20万就了事了。而在台湾,如果一名台北白领女孩和一名台南偏远山区的农妇被肇事车辆撞死,在同等状况下,台北和台南的法院在赔偿金数额的认定上基本一致,实现了“同命同价”。

  不过台湾的法律也有自己的“不平等”之处。如果某司机违章驾驶导致了行人在事故中死亡,根据年龄、性别以及生理状态的不同,法院判决的赔偿金也会出现较大出入。例如,撞死的是一个孕妇,那么赔偿金就堪称天价了,因为这可是“一尸两命”。其次便是儿童,再然后就是妇女,接下来是老人……而最“命贱”的要属男性青壮年。不过这种不平等的法律似乎没有引起台湾社会的不满,因为他们均认定这种法律体现的是真正的人道主义。不过,如果是死者自己全责,甭管自己“命贵”还是“命贱”,如之前所述,一分钱赔偿金都拿不到。

  不系安全带不会被扣分

  在台湾,笔者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台湾强制规定前后排乘客都必须系安全带,但是却没有“不系安全带扣两分”之类的说法,如果被交通摄像头抓拍到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每人罚1500新台币;而如果是前排不系安全带,每人罚6000新台币,而且所有的罚款都由司机承担,原因是司机没有尽到警告系安全带的义务。换句话说,车上坐了5个人,都没系安全带,罚款金额就是6000×2+1500×3,总计16500新台币,折合近4000元人民币。如此一来就有一个疑问了,假设某人是富豪,不在乎罚这点钱,每次驾车都不系安全带,交管部门该如何应对呢?答案是拍到一次罚一次钱,只要你有钱,可劲儿罚!因为在台湾人看来,不系安全带是个人行为,对自己生命不负责是自己的事情,只要不危害到其他人就无所谓,你只要命大,你可以开一辈子的车罚一辈子的钱,驾照绝不会被吊销。所谓的“以罚代管”正是出于这种考量。

  此外,台湾还规定,如果乘客乘坐出租车不系安全带,只要事先出租车司机已经尽到自己告知的义务,出租车司机就可以免于被罚款。坐车的时候乘客如果拒绝系安全带,出租车司机有权拒载。先前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岛的事件,日本女艺人川岛茉树代(Makiyo)和其日本男友在酒后乘出租车,不愿意系安全带被司机拒载,两个醉鬼恼羞成怒殴打司机,以致司机重度脑震荡一度病危。看来任何发达国家都有素质低下者。两个日本人虽在台获刑,但这一事件却让出租车司机寒心,原先台湾出租车上只贴有中英双语“请系安全带”的警示标语,现在却加上了日文版,在台湾媒体的眼中,此举抗议的成分多于警示的成分。

  酒驾,杀无赦!!!

  无论是大陆人还是台湾人,只要是中国人,都讲究一个热闹,还有一个“面子”,如果遇上个婚丧嫁娶,朋友聚会,喝酒往往是少不了的,因此台湾的酒驾问题也相当严重。大陆分“酒驾”和“醉驾”,而台湾则是一刀切,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5mg/100ml,就被定性为“酒驾”,并没有“醉驾”一说。台湾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酒驾者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扣车以及吊销驾照,且一年之内不得重考;如果酒驾致人受伤,吊销驾照两年;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就直接终生吊销驾照。

  有人说,这些处罚看起来很轻嘛!忘了说一句,这仅仅是台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细则,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刑法在后面。只要酒后驾车被查到,哪怕没有肇事伤人,都要被判处“危害公共安全罪”,论罪该判入狱两年以下,并处罚金20万元新台币以下。然而实际上因此而真正入狱坐牢坐一年的几乎没有。大部分情况是,交了保释金之后免于坐牢,但是法官会判酒驾者在一年内的双休日里去做义工。而如果是酒驾之后还肇事,就连义工都没得做了,酒驾者必须在老老实实坐两年牢,且不得保释。

  在台湾,最严重的酒驾行为要属酒驾肇事致人于死。根据台湾的刑法,此举属于“谋杀”,等同于大陆的“故意杀人罪”--因为酒驾者明白酒后驾车会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是以台湾法律将其定性为“谋杀”而不是大陆法律所谓的“过失杀人罪”。

  在台湾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例,那就是某人想自杀,跑到高速公路上故意撞车身亡,结果警察发现涉案司机酒驾,于是法院判该司机负全责,坐牢不说,还倾家荡产赔给自杀者家属一大笔钱,以至于台湾媒体感叹自杀者“赚翻了”。如果台湾司机在肇事后逃逸,不管有没有喝酒,都将被视为酒后肇事逃逸,在承担事故全责的同时,还要接受酒驾处罚,而且判罚和赔偿的量刑还会提高--单单这一项就值得大陆交通立法部门学习,建议不妨照葫芦画瓢将其立法。一名酒驾肇事逃逸者曾经向笔者如此讲述逃逸的理由:酒驾肇事之后先逃逸,等过个一天两天再去自首,此时血液中酒精含量归零,顶多负事故全责,却无法定性为酒驾肇事,如此一来就能逃脱酒驾处罚了。所以,对于大陆的酒驾者而言,肇事后逃逸成为了一种降低自身损失的有效手段。

  近来由于一件交通肇事案刺激了台湾民众的神经,台湾社会呼吁重罚酒驾的声音高涨。这件案子在台湾被称为“叶少爷案”,高雄一个不到20岁的富二代叶冠亨,酒后驾驶一辆奔驰C63 AMG,撞上一辆违章转向的垃圾清运车发生车祸,导致坐在副驾驶上的好友以及一名过路的中年妇女死亡,该妇女的丈夫由于悲伤过度,竟然也撒手西去,其女儿丧失双亲成为孤儿。叶冠亨认为该事故是因垃圾清运车违章转向而起,自己无错,因此拒绝道歉,拒绝看望死者家属--其实若以大陆方面的眼光来看,这种说法虽说不人道,但至少也不是无理取闹。但是,恰恰是因为酒后驾车,叶冠亨的这种行为反而激怒了整个台湾社会,叶冠亨被台湾媒体集体讽称为“叶少爷”,而其父由于颇有势力,为了儿子的案子上下打点,更被媒体冠以“高雄地下市长”的名号。最后,“叶少爷”,被判处入狱6年。在付出上千万新台币的巨额赔偿后

  此案在台湾的影响力等同于大陆的“李刚事件”,不过对比一下就能发现,李启铭酒驾肇事案在判罚力度上要轻得多--同样是6年牢狱,但是李启铭没有违章转向的垃圾车作为肇事诱因的借口,此外,李家只拿出了55万元人民币作为给死者家属的赔偿金--这笔钱约合257万新台币,只相当于“叶少爷”赔偿金的零头。假设李启铭是在台湾犯事,还喊出“我爸是李刚”这一类不知好歹的屁话出来,可以想象一下,纵然李刚是高雄市长,“李少爷”怕是要比“叶少爷”死得更惨!

  尽管如此,台湾社会还是觉得打击酒驾力度不够,并质疑“叶少爷”获刑太轻。美国加州规定,7年内只要有3次被查到酒驾,哪怕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即被处于“二级谋杀罪”。根据这一现成的例子,台湾有关方面正在酝酿提升打击酒驾的力度,并公布了法律修改草案。未来在台湾,酒驾可能不再被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直接上升为“谋杀”的罪名;而且酒驾认定标准从之前的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5毫克降到15毫克。换句话说,未来在台湾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某人喝了一杯啤酒之后,刚刚把车开出车位就被警察拦下来:“对不起,先生,您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由于台湾没有废除死刑,所以甚至有官员提出了“酒驾死刑”的说法!

  在台湾学车很容易

  在台北正规驾校学车考乘用车的驾照,所有费用加在一起折合人民币4000元左右,这一价格远远比大陆来得便宜。大陆新交规实施后,某些地方学车考C1级驾照,费用居然涨到8000元上下,这让台湾同胞们大跌眼镜。此外在大陆,不进驾校就无法考驾照,哪怕你自学成才,交管部门也不允许你直接参加驾照考试,中国的地方交管部门和当地驾校之间已经结合成了一个既得利益团体。深圳和南京的“自学成才”者状告当地交管部门阻止其考驾照的案子均获得了胜诉,这也证明中国大陆的地方交管部门的所作所为已经违法。但是奇怪得很,迄今为止,除了胜诉的“自学成才”者之外,其它的老百姓考驾照依旧必须要通过驾校途径,这种违法行为没人管,貌似只有官司才能管,此乃大陆的怪现象之一。

  而台湾则允许“自学成才”者直接考取驾照,此外考试的科目和大陆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很多大陆的考核科目在台湾是看不到的,所有考试科目居然可以在一天之内搞定。刚刚拿到驾照的台湾同胞如果来大陆考驾照,保守一点估计,通过率可能只有一成左右。不过这并不是大陆驾校部门标榜自己“教学水平高”的理由,台湾的驾校教育以及最终的考试,主要针对的是“交通道德”而不是驾驶技术--台湾人对于“遵守交通规则”的看重程度已经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

  台湾路考满分为100分,但至少要拿到70分才算通过。闯红灯、违规超车、逆向行驶、驶出边线等等,触犯一次就扣32分,而且考官会立刻终止考试,要求学员停车并返回训练场;在人车拥挤处、学校、医院前未减速,转向不打灯,进出路边车位时不看后视镜以及没有回头看后方有无行人通过,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均扣8分……此外,还有一项考试内容是大陆驾照考试中从未有过的--那就是上下车前,考生必须要“两段式”开车门,否则也要被扣8分。正是因为大陆司机从来没有学习过“两段式”开车门,所以在大陆,车门开启时磕碰到旁边车辆的事故时有发生。

  台湾驾驶考试“重道德轻技术”的依据是:技术可以在今后的实践中慢慢磨练,但是一个缺乏驾驶道德且骨子里不愿意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就永远都不会遵守交通规则,只要有机会,他就愿意尝试违反交通规则。全世界导致重大伤亡的交通事故,无一不是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引起,而因为驾驶技术不佳而导致的重大伤亡事故,似乎还闻所未闻。由此可见,台湾的驾驶教育才是货真价实的“驾驶教育”--兴许台湾的考官也会这样认为:“若是尔等大陆司机来台湾考驾照,通过率或许连一成都没有!”

  文/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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