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增值税近9万元 沈一医疗器械公司被罚18万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增值税,医疗器械,税务处理
  • 发布时间:2014-12-30 12:24

  沈阳一医疗器械公司因4年间有200余组发票未记账也未申报纳税,少缴增值税近9万元,近日被沈阳市第三稽查局查处。

  沈阳市第三稽查局针对2013年医疗企业疑点数据核查信息,调取了沈阳某医疗器械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与疑点相关的账簿、凭证及相关的纳税资料,同时采取询问当事人、异地协查等方法,发现该企业共有疑点3个,涉及217组普通发票,涉及金额3147283.75元。

  经查,该企业在2008年至2011年4年间,开具给沈阳数家大型医院的200余组商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既未记账,也未申报纳税,涉及发票开具金额合计3056434元。这也造成该企业2008年、2010年、2011年等三年少缴增值税合计89022.35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税务部门追缴该企业少缴增值税税款合计89022.35元,给予一倍罚款89022.35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税款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部门称,涉事企业在该案检查、执行过程中拒不配合,情节严重,告知书及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采取登报公告送达形式。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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