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中小板企业科伦药业最新公告披露,公司因在两支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阶段及存续期间,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的行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其作出暂停相关业务三个月等处分。
银行间协会出具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意见书》显示,科伦药业违规涉及关联交易披露。一是未在债务融资工具“11科伦MTN1”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未在债务融资工具“11科伦MTN1”“12科伦MTN1”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与久易贸易、伊北煤炭、恒辉淀粉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二是未在2010年年报和2011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四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因此,银行间协会给予科伦药业警告处分,暂停相关业务三个月,责令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同时还给予公司董事长刘革新等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
实际上,对于科伦药业与上述四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证监会早在2014年7月份就予以立案调查,并最终认定公司未按照规定发布披露相关事项的临时报告,也没有在2011年和2012年年报中予以披露。为此,科伦药业被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给予警告处分和60万元的顶格罚款,相关当事人也受到警告处分和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理。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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