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字画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研究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字画,税收,个人所得税
  • 发布时间:2015-05-26 10:12

  2.个人所得税政策

  国务院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画家销售字画所获得的所得应依法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企业所得税政策

  如果是企业外购字画然后对外销售,则要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企业接受赠送或捐赠的字画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基于此规定,企业接受画家赠送的字画应该按照评估价做入账成本,并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拍卖字画的涉税政策

  1.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以下简称国税发[1999]40号)规定:(1)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2)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二条规定,将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中“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修改为“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对于拍卖行或拍卖公司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画家个人委托拍卖行拍卖其创造的字画,由于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7]38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个人拍卖字画,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7]3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拍卖行或拍卖公司拍卖画家的字画,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字画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字画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的字画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未完待续)

  文 肖太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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