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信息披露真实性重在树人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信息披露,獐子岛
  • 发布时间:2016-01-20 14:07

  近日,媒体报道称,从獐子岛上多名居民(獐子岛集团股份受益权人)处获得了一份2000多人签字的实名举报信。举报信透露,2014年的“冷水团造成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事件”原因是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并非自然灾害。

  2014年10月14日,獐子岛集团突然宣布停牌。半个月后,獐子岛集团披露:2011年底播海域为119.1万亩、2012年底播海域为29.56万亩的虾夷扇贝,因受冷水团异动导致的自然灾害影响,虾夷扇贝近乎绝收,獐子岛集团巨亏8.12亿元。市场一片哗然。

  时隔一年多后,这2000人选择说出真相是因为自身经济利益受到了侵害,他们试图通过实名举报的方式揭开獐子岛集团“冷水团事件”及目前经营困境的真相,以防他们赖以生存的獐子岛集团迷失方向。此外,举报信还反映了“獐子岛集团贪腐、侵占百姓利益”等问题。

  獐子岛集团2006年登陆A股,因产业模式独特,曾被视为国内水产养殖业的名片,2008年其股价一度超过百元。“冷水团事件”使獐子岛集团股价暴跌30%,从信披前的16元附近下跌到了11元,投资者损失惨重。

  1月12日,獐子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步核查,该报道内容与公司事实不符”、“公司查询了相关纪委网站,未发现实名举报的公开信息;公司咨询了中共长海县委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司亦未收到此类信息。”且不论獐子岛发布的公告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具有说服力,俗语说“无风不起浪”,如果集团此前的信息披露真实合规,又哪来这前后的风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近年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究其原因,虽然与公司体制、法规制度建设、监管、审计执业水平密切相关,更重要的是与公司的从业人员道德意识欠缺、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以及道德违规成本低下有直接的关系。2015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广宇在介绍一起证券市场监管类案件的典型意义时表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法定责任,不可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司其责甚至刻意参与、策划造假。”

  而信息披露的核心是企业财务信息。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实密不可分的重要信息之一是财务造假。一直以来,无论国内国外,财务造假事件都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不外乎利益的驱动、造假成本低、监管力量薄弱、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法制观念淡薄等。

  由此可见,无论是信息披露失实还是财务信息造假,根源都是出在“人”身上。而要预防和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除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以及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外,更为关键的是促进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和投资环境。

  文 紫藤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