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规范2.0版发布 国地税合作进一步深化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税收征管,国地税合作
  • 发布时间:2016-01-20 14:12

  2015年12月《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被正式拉开。《改革方案》明确,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并将在纳税服务等环节实施国税、地税深度合作。为落实《改革方案》,2016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改革方案》设定的国地税合作改革路径,又发布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2.0版”),对国地税合作规范进行了升级完善。

  早在201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实施《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1.0版”),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合,拓展服务领域,旨在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那么,此次发布实施的合作规范2.0版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相比1.0版有哪些完善和升级?合作规范2.0版主要侧重于哪些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又会遇到怎样的障碍?带着这些问题,《财会信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

  合作规范进一步升级

  合作规范1.0版自试行以来,获得了纳税人、税务人、地方党政领导等多方的认可,并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取得了很大成效。

  合作规范1.0版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不仅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也为各地创新合作内容和方式预留了空间,使“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逐渐成为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新常态。但随着国地税合作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改革进程,国家税务总局又在合作规范1.0版的基础上,出台了合作规范2.0版。

  《财会信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发布实施合作规范2.0版,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第一,发布实施合作规范2.0版,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2015年出台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要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为落实《改革方案》的要求,推动国地税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加强合作,有必要发布实施合作规范2.0版,破解管理服务难题,消除纳税人“痛点”,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第二,发布实施合作规范2.0版,是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迫切需要。为解决合作规范1.0版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呼声和诉求,通过及时完善升级合作规范,进一步理顺合作流程,增强合作规范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基层合作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三,发布实施合作规范2.0版,是提炼总结各地创新成果的现实选择。各地在切实落实合作规范1.0版时,积极创新,探索出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比如湖北、广东等地国地税局通过打通网上办税平台,实现网上联合办税,使纳税人享受更便捷的办税服务。这些创新经验有必要通过完善升级合作规范,上升到制度层面,向全国推广。

  顺应纳税人需求,着重消除纳税人痛点

  据悉,此次发布的合作规范2.0版在1.0版的基础上,实现了四方面升级,使合作内容更加系统化,合作方式更加多样化,合作流程更加规范化,合作手段更加现代化。首先,合作规范2.0版承接了《改革方案》96项改革事项,较1.0版增加了12个合作事项,既实现了与《改革方案》的有机衔接,又回应了基层的呼声,使合作内容更加系统,基本覆盖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地税之间需要合作的全部领域。

  其次,归纳了各地探索出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多种合作方式,使各地能够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结合本地区实际择优选用合作方式。

  再次,重新梳理了国地税合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两个执法主体之间为完成合作事项需要采取的工作步骤和合作节点,确保国地税合作工作有机衔接、有序顺畅。

  最后,在梳理金税三期工程目前对国地税合作事项支持情况的基础上,对每个合作事项,逐项列明了信息化支撑手段,有效提升合作的现代化水平,确保合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合作规范2.0版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纳税人需求,提出多项措施,进一步消除纳税人痛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解决办税“多头跑”问题,合作规范2.0版要求各级国地税局采取联合大厅办税服务、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合作征收税款等措施,推动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高效。合作规范2.0版还提出了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执法检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措施,为解决执法“多头查”问题对症下药。共享涉税信息、联合共建咨询热线等措施也为解决企业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指明了方向。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头跑”、“多头报”、“多头查”、“多口径”等问题是国税地税分设以后经常出现的老大难问题,也就是所谓的纳税人痛点所在。尽管这么多年税务机关一直在努力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沟通协调,力求化解矛盾,理顺工作关系,并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但收效仍不完全令人满意。这次中央发布的《改革方案》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合作规范2.0版有望能为规范国地税合作提供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解决方案。税务机关内部职责的重新规范和办税程序的简化,将给纳税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利好,可望在困扰两局和纳税人的所有痛点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重大突破,有效降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办税成本,积极支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双创”事业的发展。

  张广通认为,国地税合作已经探索多年,各地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合作规范2.0版的发布,对国地税两局多年存在的推诿扯皮问题来了个大清扫,有利于找到统分的恰当结合点,把离心离德变成同心协力。

  税收实务专家、济南地税局局稽查局税务干部潘洪新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发布的合作规范2.0版首先受益的就是纳税人。此前,纳税人面对两个不同的税务机关,重复性的工作使人不胜其烦,也使纳税成本一直居高不下。此次发布实施的合作规范2.0版主要侧重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一方面,加强国地税合作,合并同类事项,使纳税人少跑冤枉路,而服务上的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可以使纳税人享受到更加周到的纳税服务,另一方面,也给执法者带来极大的便利,国地税可以在加强合作的基础上,互通信息,通过庞大的互联网数据库,以先进的科技手段强化征管,而不是通过人海战术、低效的手工劳动。

  国地税能否达到深层次合作,还需观望

  潘洪新指出,在对企业稽查过程中,我们曾发现增值税的一些问题,但地税稽查没有管辖权,而将这些信息提交国税局,又没有一个成熟便捷的渠道。所以,最终只能尽到提醒的义务,但却不能做更多的事。同时,在稽查过程中,有时地税稽查也迫切需要被查单位属于国税管辖税种的相关信息或征管方面的信息,但却没有渠道获得,这也给检查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潘洪新建议,国地税合作首先要建立数据连接的通道,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地看到对方掌握的征管信息;其次就是稽查应联合行动,联合办案、一次入户,国地税问题统查,这样的好处就是互通有无,确保问题无遗漏,同时减轻纳税人负担。

  针对合作规范2.0版在试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障碍,潘洪新指出,在合作规范实践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国地税隶属关系不同,尽管统一规范,但在具体问题上,双方会有各自不同的考虑。因立场、角度不同,一些合作项目不太好协调,或者形式上做到了合作,但内容上并没有达到深层次合作。这都是各级国地税机关在深入贯彻合作规范2.0版当中需要注意防范的问题。

  张广通也认为,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国地税关系在分与合上动荡不定,引起了社会上的很大反响,这对税收工作有影响,对税务干部的思想情绪有影响,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有影响。而中国的两套税务机构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地税分家又有不同的背景,所以分家不彻底,合作又怕合并等深层体制障碍和思想障碍将长期存在。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国地税的分合关系将会矛盾重重,征纳关系的和谐也就不能持久。

  张广通进一步表示,当务之急应尽快理清双方责权利关系问题。国地税既要合作又要分工,这个合理边界的定位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责权利的磨合非一朝一夕就能促成。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协作关系,很可能容易出现工作脱节和责任不清现象,不但不能带来双赢的结果,还可能模糊两局的职责,进一步弱化分工的意义,造成两局干部思想的混乱。税务局内部若出现工作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必然会使纳税人在“痛点”上的实惠大打折扣。因此,国地税分与合的关系能否真正处理好还需进一步观察。

  本报记者 王少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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