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法案的斗争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食品安全,肉制品
  • 发布时间:2012-05-07 10:58

  1886年,美国出现了第一个持续长时间激烈争论的纯净食品事件:占统治地位的黄油受到代黄油的挑战。黄油最终获胜。这场自然食品和人工替代品之间的争论不仅仅关乎既得利益集团,对公共卫生、政府权力和铭记在美国人经历中的谎言都有深远影响。1897年第一个广泛法案被提出,尽管距国会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已有十年时间。

  形成这部复杂的纯净食品法的是“7C”因素:变化、复杂、竞争、改革、联合、妥协和灾难。

  第一个C变化(change),意味着随着社会工业化及城市化,美国式生活方式剧烈变动。化学界的发现产生了新的合成物,也彻底改变了食物的生长和加工。例如将苹果渣、葡萄糖、焦糖色素和梯牧草籽混合后可贴上草莓酱的标签。城市居民从铁罐中打开的食物和产自农村庄园的食品大不相同。

  第二个C代表复杂性(complexity)。人们的关注也日渐复杂,几种特定产品有各自的法律约束,如代黄油和茶。但是国会提出的主要立法包含食品、饮料、药品的混合议案更为复杂。

  第三个C代表最早混合议案背景下的市场竞争(competition)。售价极低的掺假食品威胁到了真正的食品。1879年,食品行业中较有声望的一派向国会请求帮助并得到了建议。随后,不公平竞争之痛使各商业集团再次向国会请求给予国法保护。所以,广泛的纯净食品法案既没有通过参议院也没通过众议院。

  第四个C则是运动(crusade)。1883年,担任农业部首席化学家的哈维.威利成了“纯净食品改革运动”的首领。起初他仅仅为食品掺假这种欺诈行为感到愤怒,随着他意识到这真正威胁到人类健康,威利在全国进行巡回演讲,每一个讲坛都充满宣讲纯净食品的声音。

  第五个C是联合(coalescence)。威利联合农业化学家、州立食品药品官员、女子俱乐部成员、有同情心的记者、商业改革派和友好的国会成员,为混合议案做最大程度的争取。

  第六个C,妥协(compromise)。在1898年至1900年的三次国家纯净食品药品大会上,威利力求各个私营部门达成一致,从而使法律能顺利通过。但乳制品和人造奶油制造商、明矾制造商和酒石烘焙粉制造商、威士忌酒商的利益却成为阻碍。

  第七个C,灾难(catastrophe)——关于肉制品的灾难——加速了最终的妥协并使法律生效。一份报纸提起美西战争期间,包装工人被指责运输做了防腐处理的牛肉使得大部分人生病。调查还追踪了古巴烈日下暴晒的肉制品细菌快速繁殖等问题。1905年,总统最终给国会一个简明的讯息督促通过纯净食品法。1906年法律禁止掺假冒牌食品药品在美国州内和国外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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