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权有度:给领导立规矩

  • 来源:经理人
  • 关键字:领导,企业
  • 发布时间:2013-01-25 16:16

  领导没规矩的企业想要做好是难上加难

  在很多的民营企业里,老板就是企业的主人,所以往往表现得非常强势,说一不二。曾经有一个职业经理人就向我诉苦,说他的老板很没谱,太自以为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比方说,开会的时候,感觉谁说的不好,老板就会劈头盖脸地痛批一顿,下属干得不合他心意,也是一阵责问,搞得员工很难堪。就算员工说得对,老板的意见有问题,可只要老板不同意,员工也只能把自己的意见往肚里吞,弄得员工很难做事。所以,员工们怨声载道,甚至认为在他手下做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用权无度,祸患无穷

  这样的现象在企业里并不少见,很多企业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们也很想改变这种现状。但是,很多时候,又会下意识地犯一回“老毛病”。因此,一些人开始思索,怎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给领导立规矩。然而,很多人都会认为,给员工立规矩容易,给领导立规矩难,但是领导没规矩的企业想要做好更是难上加难。

  我们常说,其身正,不令而行。但很多老板的自我约束能力是很差的,所以一定要有制度来约束限制,这样才会领导得好。有了制度,领导者的权力受到了制约,领导者的行为也就得到了规范。

  可能有的人会问,老板会愿意给自己立规矩吗?答案当然是“NO”。大多数的老板是不愿意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的,但是,权力过了度,就如同汽车刹车失灵,横冲直撞,最后不仅车毁,而且人亡。

  20世纪的老福特就是一个不愿意给自己立规矩的老板,甚至是听不得一丁点儿下属的建议。想当年福特公司可是在美国汽车领域稳坐龙头交椅。可是为什么最后永远地成为了通用的手下败将?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老福特不愿意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认为下属提建议就是挑战自己的权威。所以在市场竞争极其激烈的情况下,老福特仍然独宠黑色T型汽车。任凭下属如何谏言,仍然坚持己见。于是,下属们趁老福特到欧洲“微服私访”时悄悄改进了黑色T型车,使之驾驶起来更为平稳舒适。下属们本想用新车给老福特一个“惊喜”,没想到老福特却反而给了他们一个“惊雷”—怒砸新车!弄得下属们好不委屈!此类“惊雷”老福特可不止送了一个!市场竞争何其激烈,且不说有一些小汽车公司正在激流勇进,更何况还有通用和克莱斯勒这两个劲敌在。果不其然,在其他产品的夹击下,福特的龙头地位被超越,这黑色T型,成了名副其实的“红颜祸水”。老福特这不就是使用权力过度么?

  还有重庆国光集团的刘宗朝,胆子可不小。国光集团小有成就之后,刘宗朝便开始了盲目扩张,在全国开了十几家分厂 、几十个经营部。出现问题之后不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继续发挥“胆子大”的作风,疯狂地盲目投资。于是,走火入魔的刘宗朝带着国光集团马不停蹄地掉进了深渊。国光集团破产了,曾经风光无限的总裁如今只能靠拾荒维持生计。这不都是用权无度惹的祸么?

  健全制度,给领导立规矩

  老福特也好,刘宗朝也好,你也好,我也好,当领导的都面临用权这个难题。总裁不想被限权,副总裁也不想被限权,销售总监也不想被限权……最后员工都跟着“胆子大”起来。可关键是用权无度,就容易上演悲剧啊。前进的路上已经有了这么多的警示牌,如果还不能起到作用的话,那可就真的车毁人亡了。

  所以,即使不愿意受约束,为了企业的发展也必须这么做。虽然有难度,但也不是做不到。就像英国的国王查理一世一样,权力大不大?他是皇帝啊,权力至高无上,但是他一意孤行,结果怎么样?英国爆发了光荣革命,查理上了断头台。之后英国改成了君主立宪制,皇帝的权力就这么给制度化了。有时候改革需要领导人做出一些牺牲,但只要是符合国家利益的,还是很有必要的。

  做企业也是这样,为了企业的发展,老板做出一些牺牲也很有必要。所以,对于企业也一样,也需要给领导者“立宪”,有了规矩,用权才有度。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来约束领导者的权力的结果就是:管理很随便,权力使用也很随意。要么是专权,将一切权力集中于自己手中,无论大小事,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要么是越权,越过自己的职权范围,决定或处理本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或者是滥用权力,私用权力,搞特权,最后把企业整成了一个老板独裁企业。所以,你能看到,没有制度的管理是混乱的,没有约束的权力是泛滥的,这样做不是把企业搞活了,而是把企业搞疯了,最后把企业搞死了。

  那么,怎么能够避免领导搞特权,或者说让他用权有度?最好的方法是健全制度,给领导立规矩。对领导者的职责和职权范围,做出明确、严格的界定,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行其权。领导为公司创造了巨大价值,奖励是应该的;领导犯下了大错,得到惩罚也是必须的。古人都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老板犯错与员工同罚”也是必须的。

  所以说,企业的制度要重视,领导者的制度也不能忽视,这是对企业、对领导者都有益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当然,权力如水,可以为害,也可以为利,给领导立规矩,并不是剥夺领导权利,而是为权力之水修筑堤坝,变“权害”为“权利”。同时,还可以有效防止因权力过度而导致的内部腐败。

  * 作者系中商国际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 文 / 杨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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