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承诺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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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4-23 16:29
投资者兜里的钱,上市公司眼里的“菜”,如今吃法不同,结果不变。
上市就拿钱,抛个噱头就能做道资本大餐的时代渐行渐远。资本市场投资者总是拿不到利息,甚至损失本金,哪里还会一再中招?不过,只要翻新一些概念,就还是会有投资者心甘情愿把钱奉上。比如,资产重组的新玩法就是祭出“业绩承诺”。
“其实这个也是会(证监会)里的要求”,一位上市公司董事会工作人员对《英才》记者解释这一现状,现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都需要做出业绩承诺,只是如何承诺大股东自行决定。
“会玩”的大股东拿现金、股份这些“硬通货”为公司业绩承诺做背书,这种颇有对赌意味的承诺,显然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不过,一些上市公司业绩承诺在经济下降状况下,其实脆弱不堪。
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预披露增多,未完成业绩承诺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在《英才》记者采访多家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业绩承诺并非投资者想象的那么靠谱。
脆弱的承诺
对于兑现起初的业绩承诺,大股东的反应天差地别。
1月22日,云煤能源(600792.SH)公告称,2012年云煤能源净利润约为-3400万元,同比减少654%,这与2011年成功借壳上市的大股东昆钢控股承诺的2012年净利润不低于1.95亿元相差甚远。这意味着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昆钢控股需掏出现金约2.3亿元,才能补齐业绩承诺的缺口。
“我们肯定会履行这个承诺,只是具体补偿方案还没有定下来,”云煤能源(600792.SH)董事会工作人员田浩对《英才》记者笃定的表示,当初公司做出这个承诺也是为了维护股东权益。
大股东昆钢控股笃定的背后或许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公开资料显示,当初昆钢控股认购云煤能源2.74亿股,发行价不过7.94元,截至今年2月8日,云煤能源股价为12.08元。以此计算,昆钢控股在二级市场投资收益就高达11.34亿元,昆钢控股花费2.3亿元完成承诺,多半会得到投资者的追捧,名利双收。
当然,还有一些大股东的承诺看起来是难以兑现了。
亿晶光电(600537.SH)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做出利润补偿承诺:2010—2013年亿晶光电预测净利润分别为3.04亿元、3.49亿元、3.67亿元、3.39亿元,如果未完成所预计净利润,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
按2010—2012年三年业绩考核标准计算,亿晶光电应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0.2亿元,但过去三年间,亿晶光电实际净利润只有约2.23亿元,相差高达7.97亿元。如果按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56亿股计算,需补偿投资者股份高达2亿股。
亿晶光电内部人士在去年12月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公司将按照补偿协议来商讨业绩补偿事宜”;今年1月董秘办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态度已有所转变,“公司2012年业绩大幅下滑主要受行业影响,并不是公司所能控制的风险。要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按原来的方案给投资者进行股份补偿恐有难度”。
2月,《英才》记者致电董秘时,对方工作人员表示:“承诺是大股东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的,这件事我无法给予解答,大股东荀建华出差了,没有时间回复”。而实际上,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一的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29日把所持有2399万股全部质押给建行金坛支行,短期内能否解除质押也存在疑问。
“大股东做出业绩承诺是给投资者做一个表态,承诺业绩可使公司在任何不可预测的情况下都不受损失,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方兴科技(600552.SH)董秘黄晓婷对《英才》记者如此讲道。
往往上市公司为了赚足投资者的眼球抛出“大额”业绩承诺,玩不好就是搬石砸脚的悲剧。金材股份(002002.SZ)董秘李高对《英才》记者表示,“业绩承诺主要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做出合理预期,今年公司未经审计的净利润远远超过当初的承诺,有了业绩目标会促使公司往这个方向去实现,有利于公司发展。”
第一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以现金补足差额的海南海药(000566.SZ),其董事会工作人员王小姐对《英才》记者表示,“做出业绩承诺还是有利于促使公司做成业绩的,虽然不完成有财务压力但也需要履行。”
按照目前披露的业绩预报,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不少,这其中不排除大股东集中违约的行为出现,但投资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监管部门又该怎样约束大股东违约行为?
追责不靠谱
“大股东业绩承诺未必靠谱,最终可能就是不了了之”,格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可兴在接受《英才》记者采访时表示,普通投资者要想通过律师、证监会等去维权,最终算下来可能得不偿失。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也对《英才》记者表示,证监会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理细则,这里就存在法律空隙,普通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仍是说易行难。
“承诺变成一纸空文,既损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利于营造资本市场诚信环境。”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拟集中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进行一次清理和专项检查。具体包括要求上市公司对相关方承诺未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对已经履行完毕的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采取监管措施督促履行等。
然而,成熟资本市场并不是由证监会来直接行政上的处理和施政的,监督主力往往是投资者。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杜国栋对《英才》记者表示,政府、法院不太愿意看到大量的股东聚集起来,集体行动去采取诉讼的形式出现,法院认为一旦这个问题有政治风险,会拒收材料,这样投资者找都没地方找。
即便上市公司不履行业绩承诺,市场会有一个判断,但没有惩罚的惩罚只会让上市公司揭了伤疤忘了痛。在中国的司法环境之下,从法律上追究很难,这在律师界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杜国栋甚至很直接的表示:“投资者最好不要轻信业绩承诺,这个确实是没有实际的约束力。”
对此,张可兴也表示认同,管理层的承诺不足为据,投资要看企业,白酒企业头两年近乎都在扩大产能,多数放言2015年营收达“百亿级”,现在他们不仅不能实现还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一个行业出现敢于承诺、急速扩大产能现象时,说明行业巅峰以至,盛极必衰。
此外,还有些上市公司业绩承诺的背后可能是为了某些目的,比如说为了实现定向增发、借壳上市等等,也有可能股东为了拉高股价而抛出这个噱头,期间如果有股东减持就很可疑了,“目前上市公司为了普通投资者利益着想的管理层少之又少,所以我认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承诺都不值得信任。”
文|本刊记者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