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坎南 个人的公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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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4-24 09:18
与很多西方人士一样,美国经济学家、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也曾婉拒来华访问。其理由是:他的理论不适用中国。
让布坎南想不到的是,其实,他在中国有着特殊的影响力。1月9日,布坎南去世,享年93岁。消息传来,中国互联网与传统媒体一片悼念声。
布坎南对中国的影响力,或许可以从他的成长历程中窥见。贫富分化的时代氛围造就了他早年的追求平等、迷恋计划;而后,风云际会,他成长为市场经济的捍卫者,并经由市场继续一生的求索平等之路。
为什么自称思想不适用于中国的布坎南,在中国却有如此影响力?或许,布坎南的学术道路与中国曾经尝试计划经济有些相似,又或许,布坎南早期思想产生的土壤,尚在中国现状中有些许体现。
自由市场的支持者
“布坎南1919年出生在美国田纳西州一个清贫但显赫的家庭。其祖父曾任该州州长,父亲种地做杂工,母亲则知识渊博。”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提醒《英才》记者,不了解布坎南的成长经历,就难以理解他的思想。
“大萧条”使很多美国家庭陷入了困境,“他无法负担一流大学的学费,只好就读田纳西州立师范学院,靠挤牛奶、打工挣学费。这造就了他每天四点起床,比别人多工作四小时的毅力。”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兴元追溯那段历史表示,布坎南当时一度迷恋左翼思想,憧憬计划经济。
珍珠港事件后,本来要就读哥伦比亚大学的布坎南加入了美国海军,度过了四年军旅生活。二战一结束,布坎南转入纽约一所军校,之后进入芝加哥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
“来自乡下但成绩优异的布坎南,一生蔑视权威。但像那些民粹主义者一样,布坎南既讨厌政府,又要求政府提供福利和公平。”薛兆丰介绍说,布坎南早年就追求平等,但思想还比较幼稚。
芝加哥大学洗去了布坎南的青涩。听经济学家弗兰克·奈特的课仅仅六周后,布坎南就彻底变成了自由市场的支持者。
“是奈特教会了他用经济学的思维看世界。以前人们把政府与百姓看作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直到今天,很多人还有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以为当官的都是坏人。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薛兆丰认为,这是奈特给布坎南的最重要教诲:很多看似真理的事情,其实大有问题,没有什么是至高无上的。
布坎南即将博士毕业时,在图书馆的旧书堆里发现了瑞典经济学家维克塞尔的《财政理论研究》,已有的模糊思考清晰了起来。维克塞尔的思想为布坎南后来创立“公共选择理论”提供了三个启发: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自利人假设、把政治看作交易。
在诺贝尔颁奖礼上,布坎南毫不避讳地承认,自己只是重申、阐述和拓展了维克塞尔的论题。
宪政经济学
布坎南与戈登·塔洛克于1962年合著的《同意的计算》,标志着公共选择理论的诞生。
“一般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是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领域的讨论而形成的。布坎南认为,人即使在市场之外,即使在投票站投票时,也是经济地行事。”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唐寿宁向《英才》记者解释。
“大萧条”以来,美国沉浸于这样一种思潮:自由市场会导致贫富分化和经济危机。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甚至苏联式的计划经济,才能抵消市场失灵,这就需要强大的维护公共利益的政府。但人们又处在矛盾中,时而把官员看作邪恶的统治者,时而对他们充满玫瑰色想象。来自乡下、执着追求平等的布坎南曾经就是其中一员。
“以前在市场领域的研究中,个人被看作为自己谋利的自利人;而在政治领域,却认为人是为社会谋福利的超人。布坎南指出,人在市场与政治中的行为不能有区别。”根据唐寿宁的解释,政府与官员同样是在追求着自己的利益,且这些利益不一定与公众利益相重合。因此,政府也可能失灵。正如布坎南所说:“其实我把公共选择看作是一个抵消‘市场失灵理论’的‘政府失灵理论’。”
布坎南论证,任何集合概念都是不存在的,最后都能还原到个体的行为。“所以只存在‘个人的公共选择’,所谓公共利益完全可以从个人利益推导出来。”冯兴元解释。于是人们能够越过诸如国家、政府等宏大概念,看清官员、选民等个体出于自身利益展开的博弈。唐寿宁介绍,这种政治博弈就是达成交易的过程,“在市场上,个人以苹果交换桔子;在政治上,个人以商定份额的成本交换共同想要的物品——从地方消防队的服务到法庭的服务。”
“但不是所有交换都合理。布坎南提出的政治市场上人的行为特点,尤其是可能的恶行,需要规则约束。这是最革命性的。”冯兴元坦言,在此基础上,布坎南进一步发展出宪政经济学,即对基本规则及其选择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群群向《英才》记者回顾了布坎南创立宪政经济学的背景。
到上世纪60年代中期,布坎南一直对民主过程最终效能抱有信心。然而,随后的社会混乱局面动摇了他的信条。“他观察到当时的美国在公民社会中出现了无政府状态,政府层面又呈现出利维坦(有裂缝的)倾向,于是开始深入研究基本政治哲学问题。”
既然集体决策都是个人利益妥协的结果,产生的规则又如何确保公正?布坎南设想了一个“无知之幕”状态,即大家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具体利益所在,此时选定的规则就会指向公平,这样才可能实现每个人未来利益的最大化。
“当时,美国《宪法》只取得了占总人口15%的成年白人大多数的支持。人类社会从来都是一点一点地改,从来没有重新开始的宪政时刻。”薛兆丰的批评可谓一针见血。布坎南一方面承认人性的不完美,一方面却又执着于追求一致同意,追求给所有人以公平的规则,这当然不可能。
正如张群群的介绍,布坎南在合著《赤字中的民主》指出,政客为了吸引选票,势必通过举债来给选民甜头,其结果将是巨额的赤字。“30多年后,他的预言在欧债危机和美国财政悬崖中得到了验证。”薛兆丰评价道。
“要平衡预算,限制财政规模,在宪法层面设置一个负债上限。”冯兴元介绍了布坎南对政府赤字的建议。薛兆丰对此保持审慎:“投票者已经知道欠债可以下一代还,已经知道自身利益所在,所以这条法律恐怕难以通过。”但在布坎南看来,政府间为财政资源展开的竞争,以及人们的用脚投票,能够部分甚至全部取代对征税权的财政约束。
显然,冯兴元认同布坎南思想的普适性,“我们得到的启发是,对任何个人和机构要做自利假设,而不是利他假设甚至圣徒假设。”所以,布坎南理论中最切合中国当下的就是:需要很多规则避免官员的权力滥用,同时避免民主决策导致的多数人暴政。
文|本刊记者 赵福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