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开展馆藏档案的鉴定工作

  • 来源:中文信息
  • 关键字:开展,馆藏档案,鉴定工作,档案
  • 发布时间:2014-11-25 12:39

  摘要:开展馆藏档案的鉴定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档案工作部门的职责它既是档案馆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的重要手段,同时又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馆藏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从国家和社会的总体需要出发,用历史的、全面的、长远的观点来判定档案的价值。坚持以人为本,考虑国家和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从研究档案内容的实质和其他各方面的因素入手,充分预测档案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人的发展所能起到的作用,来判断其价值。本文从正确认识档案鉴定工作、把握好档案鉴定工作的标准、具体的鉴定方法、鉴定步骤四个方面来阐述。

  关键词:开展 馆藏档案 鉴定工作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12-0052-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的档案不断产生。大量的现行档案移交进馆,档案数量日益增长,使库存档案数量剧增,而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利用值的档案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档案整天躺在档案库房睡大觉,无利用价值,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因此,对现存档案进行重新鉴定的工作就显得越来越来迫切。档案鉴定质量的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各级档案馆馆藏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要正确认识档案鉴定工作

  正确认识档案鉴定工作是做好档案鉴定的重要前提,现在不少人认为档案鉴定就是为了销毁,这是一种认识的误区,不利与有效地做好档案鉴定工作。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他们是两个不同的工作程序。鉴定在前,销毁在后。档案鉴定是鉴定人员对档案在当前和今后可能发挥作用大小的一种认定,是把有保存价值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区分开来的一个过程。销毁只是对鉴定后不需要保存或者说没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进行处理的一种方法。鉴定与销毁根本不是一回事,鉴定不是为了销毁,而是为了保存。因此,在档案鉴定工作中,一定要树立正确的鉴定目的,使现有的有价值的档案得到更好的保存利用价值。

  二、要把握好档案鉴定工作的标准

  档案鉴定标准是档案鉴定工作的关键环节。人们在鉴定活动中应用于对象的价值尺度和界限。鉴定标准是依据鉴定原则或接收规定拟定的,鉴定原则要注意分析研究文件的历史意义,重视全局性的观点。更要以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本着全面、历史、弹性等原则,客观、准确地判断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实现留存“精华”,摒弃“糟粕”之目的。同时强调档案馆的接收规定,要求档案鉴定标准与接收规定必须是一致的。具体操作时,把握以下鉴定标准:

  1.文件产生者的职能。即“全宗构成者的意义”。它是职能鉴定论的主要标志。进行职能分析,主要是为了确定文件的证据性价值。

  2.文件的内容。文件内容是判断文件价值的基本标准。对文件内容的分析主要是为了确定文件的情报性价值。

  3.文件的用途。鉴定和分析文件的用途时,首先要考察文件的真实性。鉴定时如果让那些真实性值得怀疑的文件蒙混过关,后果将会是十分严重的。

  4.特种文件的技术性能。特种文件是指影片、照片、录音和电子文件等。这些文件存在着一系列不同于纸质文件的技术问题,鉴定时必须加以注意。

  不论鉴定哪一类档案,都要坚持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指其他单位、档案馆没有重复的)从宽,复本从严;本机关的文件从宽,外机关的文件从严;对介于“两可”之间的文件,可以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再好的鉴定标准,必须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才能保证档案馆资源优化选择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具体的鉴定方法

  依据《档案价值鉴定期限表》和档案的自身价值,采用直接鉴定方法,以案卷(件)为单位逐件逐页地审查档案,判定档案的价值;将各全宗档案分配到人,边鉴定边整理一步到位;鉴定后的档案,根据具体鉴定结果进行整理、编号、登记;需要销毁的档案,以件为单位编制《销毁清册》,由档案馆档案鉴定机构审核把关,经批准,方可进行档案销毁。

  1.档案鉴定原则上不拆卷。经鉴定,在长期卷里,有升为永久的或有个别销毁的,都以全宗为单位,填制《档案价值鉴定登记表》。在对应的档案价值鉴定登记表鉴定结果栏目内填写件数和销毁档案的件号(卷内文件顺序号);在备注栏内填上鉴定者姓名。

  2.鉴定后,提升和降低保管期限的档案,按鉴定后的保管期限形成案卷。档案数量少时,与内容相同的卷组合在一起;档案数量多时,单独组卷,案卷号接续该年度同一保管期限案卷的尾号进行编号;如整卷提升保管期限的,对原卷中的保管期限和卷号等进行改动,并在鉴定登记表中填上新给的案卷号;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在原案卷目录中盖上重新鉴定后的保管期限标识或销毁字样,并在同一年度检索目录中的同一保管期限中登记,同时改动该卷的案卷目录索引和卷内目录中永久卷统计等数据和标识。

  3.长期卷里含有保管期限已满需要销毁的,直接填写档案销毁目录。在销毁目录题名填写时注明责任者。

  4.各全宗中的重复档案,属于普发性文件,根据其文件重要程度,在文件制发机关确定是否留存,其他机关一律剔除销毁;普发针对性文件,发文机关和受文机关根据其文件重要程度确定是否留存,其他机关一律剔除销毁;全宗内档案形成年代久远、数量少的,档案从宽保留;决定档案存毁时,要查看本年度永久卷目录,永久卷中有同类内容档案的,长期卷即销毁。

  5.对存在异议的档案,用铅笔在备注中标识,永久卷用ˇ、长期卷用x,并将该卷提交鉴定组负责人进行审定。

  最后以全宗为单位填写鉴定情况登记表。每个全宗鉴定结束,对该全宗鉴定件数总数、永久卷件数、销毁卷件数进行统计,说明提升和销毁档案理由。

  四、鉴定步骤

  1.在鉴定工作的前期,成立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准备和调研,搜集有关鉴定方面的法规、文件,编制档案鉴定情况登记表、文书档案价值鉴定登记表,制定档案鉴定细则、档案鉴定程序材料。

  2.选择小全宗进行鉴定试点。

  3.先组织鉴定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档案鉴定方面的法规、规则,熟悉档案鉴定要求及相关知识,并进行业务研讨的基础上,对馆藏建国后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后进行统计、撰写档案鉴定报告等工作。

  档案鉴定工作的开展,势在必行,鉴定的目的就是解决馆藏档案数量的无限增长,最终解决的档案管理的效益问题,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档案鉴定工作是确定档案保存价值最直接的途径,档案鉴定工作开展好,对目前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档案工作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文/鲍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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