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科技计划制度改革 重视评估与审计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审计,科技计划,科研
  • 发布时间:2015-01-26 07:32

  1月9日,当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之际,科技部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在2014年12月25日印发,由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起草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简称《方案》),针对当前由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类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所存在的重复分散、效率低下等现象,提出了一张为期三年的改革路径图。

  《方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分配“碎片化”等问题突出。《方案》强调,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

  《方案》提出,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新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和协同;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把政府部门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放出来;建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提高科技投入的绩效;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专家称,《方案》将挑战过去各类型科技资助计划一旦立项后就“只能生不能死”、必须不断投入、但欠缺合理评估机制的现实,还将整并目前分散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各个政府部门下的应用性科研项目,形成科研财政经费按照创新链分配,创新链依据产业需求部署的局面。

  眼下,各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分散在40多个国家机关。《方案》要求,将现行近百个“九龙治水”、迭床架屋的项目资金渠道,优化成新的五大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体系:一是面向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部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三是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五是安排基地和人才专项,提升中国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在国家层面,建立“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由科技界、产业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负责跟踪国际科研前沿成果及产业变革趋势,为联席会议所制定的科技计划布局、重点项目设置、任务分解方案和对于各个专业机构的规范和评审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在计划执行的监督层面,科技部、财政部将对承担各项计划(专项、基金)专业机构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于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则将透过公开竞争、择优委托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并把评估结果作为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而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将会加强,所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将对社会公开。

  在实施进度方面,《方案》提出,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并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记者 任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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