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巨额存款又“失踪”上市公司风控频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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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26 07:40
近日,泸州老窖公司曝出的巨额存款“失踪”事件引起了各界极大地关注。2015年1月9日晚间,泸州老窖发布公告表示,在对公司全部存款展开的风险排查过程中,进一步发现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两处存款存在异常情况,共涉及金额3.5亿元。公告声称,公司在工行中州支行的1.5亿元存款到期,银行以公司的存款已经被南阳公安机关冻结为由拒不支付,并拒绝出示冻结手续。2015年1月4日,公司曾派人员持正式函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交涉,工行总行答复需要调查。1月8日,公司再次与工行总行交涉,仍无结果。而泸州老窖对另一处存款2亿元的异常情况并未披露,仅表示相关案件侦查和资产保全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公安机关保全资产已超过1.2亿元。
其实,泸州老窖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存款“失踪”的事件了。早在2014年10月14日,泸州老窖就曾经发布公告称,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共计2亿元,农行迎新支行向泸州老窖出具过存款证明书和对账单。2014年4月23日,第一笔5000万元存款到期后,公司通过一般存款户转回了该笔存款及相应利息。到了9月25日,剩余的1.5亿元存款到期。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农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泸州老窖的1.5亿元巨额存款“不翼而飞”。
泸州老窖公司表示,所有“失踪”的存款会在2014年会计年度按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前后两笔共计5亿元的巨额存款丢失事件,折射出了泸州老窖在企业风险控制体系上的严重缺失。那么,上市公司要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有效避免出现类似事件?企业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又需要做出怎样的调整,来防患于未然规避风险?国家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体系又应如何完善?对此,本报记者听取了业界专家的看法。
“存款卖酒”营销模式引质疑
由于此前在2014年1月,酒鬼酒业也曾经发生过1亿元银行存款被盗的事情,泸州老窖巨额存款异常的情况发生后,在白酒行业存在已久的“存款卖酒”的营销模式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所谓“存款卖酒”,是白酒企业近年来推出的一种销售模式,是酒企、经销商和银行间采用的一种交易性合作--经销商承销酒企积压的滞销酒,酒企向经销商指定银行开户存款,经销商从这种资源置换中获取相应利益。这种模式常被酒企用于刺激销量。因为受当前国家政策的影响,白酒市场的销量大幅下降,很多酒企形成大量滞销酒。为保证公司业绩,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很多酒企都推出了这种“存款卖酒”的业务模式,泸州老窖也是最早推出“存款卖酒”业务模式的酒企之一。
据一位酒企人士表示,银行拉存款的任务都比较重,现金流充裕的名酒厂就成为主要目标。一般能够“存款卖酒”的,都是酒类行业里的“高富帅”,一是国内知名酒企,二是区域知名酒企,他们大多现金流充裕。而中小规模酒企资金本就紧张,难参与其中。
另有从事白酒销售多年的经销商也证实,确实存在这种“存款卖酒”模式,经销商每承销600万元白酒,就可换取酒企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他表示,经销商并不是无偿购置酒企的滞销酒,在酒企向经销商指定的银行开户存款后,经销商可以从银行方获取如委托贷款、客户介绍等相应的好处。
据悉,“存款卖酒”的销售模式在被社会大众知悉之前,已经在白酒行业存在近10年的时间。近几年来,更被认为是一种创新的营销模式而被酒企普遍采用。根据企业公布的2014年半年报显示,15家上市白酒企业的存款规模总计超过600亿元,利息收入基本上却仅有1%到3%,酒企资金利用率之低可见一斑,同时也表明“存款卖酒”的行为在行业内广泛存在。其中,贵州茅台以210.95亿元存款规模位居榜首,五粮液以200.44亿元紧跟其后,泸州老窖以64.43亿元位列第三。
“存款卖酒”的营销模式确实解决了酒企销量走低的问题,但其本身具有的风险,却并没有引起酒企足够的重视。一旦市场下滑,经销商很有可能铤而走险,盗取盗刻公章转移酒企的巨额存款用于高利借贷,试图盈利后完璧归赵。而如果资金链出现问题,酒企的巨额存款就会化为乌有。
对此,会计名人、用友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会计专家马靖昊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也表示,泸州老窖“存款卖酒”的销售模式是有问题的,虽然上市公司为了盈利的目的而销售压力大,但决不能在可能造成大量坏账的风险下盲目促销,这样,到头来可能付出的代价更大。泸州老窖需要全面检讨目前的销售政策,避免发生类似的风险。
上市公司内控体系仍需完善
2008年5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2010年4月,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2012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企业在建立和实施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很显然,从泸州老窖先后多达5亿元的存款丢失事件,不难看出其在企业风控和内控体系上存在严重的漏洞。短短两个月,巨额存款接连丢失,泸州老窖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对这一事件给出明确的答复。这样的态度让人不禁怀疑存款异常是否是泸州老窖与银行之间达成某种非正规交易的结果,最后却要让所有的投资者为其行为买单。
马靖昊也对泸州老窖的存款异常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般来讲,上市公司银行存款的风险集中在增值上面,对于泸州老窖出现的问题,可能与其“存款卖酒”的销售模式有关,该公司应该全面检讨此销售模式对资金管理带来的冲击,防止资金管理的混乱状况被利用,避免资金被挪用、侵占。
确实,泸州老窖巨额存款异常的事件爆发后,业界纷纷推测是银行或企业内部人士做了手脚。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泸州老窖存款出问题,不排除是有人刻制假印章,对泸州老窖的存款作了假的担保协议,银行把钱贷出去后,还款发生问题。这是资金掮客经常使用的一种套利方式。在市场大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只要运作得当,资金能够按期返回银行,风险不会暴露;而一旦经济出现下滑,用款方还不起钱,资金不能按时到账,问题就出来了。
看来,泸州老窖不仅需要彻底废除“存款卖酒”的营销模式,对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和升级也成了当务之急。对此,马靖昊建议,“泸州老窖应根据公司销售的实际情况,针对销售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制定好相应的内控制度,涵盖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并将该制度落实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涵盖到相关岗位中。”
当然,近年来上市公司频频“丢钱”的行为,也使广大的投资者对相应的监管体系提出了疑问。马靖昊指出,发生存款“不翼而飞”的事情,多半是企业内部管理出了问题。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其实关键还是看执行,只有严格执行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不然再好的制度也是摆设,目前在上市公司中不乏这种情况。也有业内人士建议,无论最终认定责任方是在上市公司还是商业银行,“丢钱”事件都是给企业的公司治理、特别是风险控制敲响了警钟,值得企业深刻反思。
而泸州老窖公司以计提坏账等手段来处理这一损失,对此事件的后续进展、解决方案及投资者补偿等问题却没有作出合理的回应,不免让人失望。其实,此刻泸州老窖最需要做的,就是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说法。
本报记者 国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