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报告内容、格式不是固定不变的,应简单、实用,突出重点,最好能够表格化、指标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报告内容不仅仅是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监督情况、监督结论和改进建议都需要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报告没有固定的流程,一般包括:整理、分析、复核现场监督工作记录,形成监督结果,对监督结果进行充分沟通,编写监督报告初稿,出具正式监督报告,总结归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改进阶段,是落实内部监督结论的阶段,关系到监督作用的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改进阶段工作是复杂的,就一般而言,应包括了解监督结论的落实情况、现场核实整改措施的效果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本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程序并不意味着必须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趋同与创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是其理论结构体系的重要组成元素或理论单元,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理论和实践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是行政事业单位制定相关内部控制规范和实施指南的理论基础,能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构建、实施、评价提供有效性的标准、途径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功能发挥至关重要。国内外内部控制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内部控制的研究大多是通过控制要素展开的。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定义
关于内部控制要素是什么,国内外内部控制规范大多没有定义。本文定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构成单元或组成部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是按照某种结构连接在一起的、服务于控制目标的,是相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整体而言的,没有整体就没有要素,所有的要素只有按照某种结构才能构成一个整体。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应是和结构联系在一起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趋同与创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素到底由哪些单元组成,这还得从人们对内部控制要素认识的不断变化过程谈起。在内部控制漫长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最初的内部牵制阶段和内部控制制度阶段因内部控制还不存在结构,没有要素这一说法,直到1988年业界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后,才有了内部控制要素的说法。关于内部控制要素构成的观点很多,主要有“三要素论”、“四要素论”、“五要素论”、“六要素论”和“八要素论”等等。
“三要素论”把内部控制系统分成三个组成部分。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首次提出“内部控制结构”以取代传统的“内部控制”概念,将内部控制结构的要素确定为三个:控制环境、会计制度、控制程序。1999年英国发布的特恩布尔内部控制报告是针对上市公司的主管,重点强调了在评价内部控制时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英国财务报告理事会(FRC)2005年公布的《内部控制:对董事会的关于联合规则的指南》认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应该包括如下要素: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过程、监督内部控制系统持续有效性的过程。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指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未完待续)
文 李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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