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税收形势好 今年十大举措受期待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税收,营改增,犯罪,发票
  • 发布时间:2015-02-04 14:07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新闻通报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20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新闻通报会,通报了2014年税收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和推进税收现代化、营改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2015年推出的10项税收管理改革创新举措。

  税收任务圆满完成

  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王陆进介绍称,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8.8%。其中,中央级税收收入完成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58795亿元,增长9.9%,也超额完成了预算确定的任务。

  王陆进指出,从去年税收收入结构来看,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态势良好。首先,税收收入的产业结构继续优化。其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8%和9.9%,占总税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和53.5%。其次,高新技术行业税收增长快于传统行业。比如,第二产业中科技含量较高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税收分别增长14.2%和15.9%,而传统制造业中的“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税收则分别增长3.4%、下降2.8%和增长3.6%。第三产业中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增长了1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了20.4%。

  “营改增”减税两千亿

  据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2014年合计减税1918亿元,改革效应日益显现。

  2014年,营改增新试点行业顺利推进,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这三个行业分别有1477户、4698户、20658户纳税人纳入试点。其中,铁路运输、邮政业分别实现改征增值税363亿元、11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分别减税8亿元、4亿元;电信业6至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29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增税64亿元,但为下游一般纳税人增加了税款抵扣。

  郭晓林说,营改增的推进持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要表现在:首先,促进了第三产业继续提升,2014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8.2%,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其次,促进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方式,优化业务结构,例如,广东已有1/3的纳税人实施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主辅分离,1/4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此外,在“营改增”的影响下,一些相关产业税收也持续快速增长。

  郭晓林表示,2015年税务部门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和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这些行业将增加800万户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目前的两倍。郭晓林说,这将带来两大改革难题,一是减税规模增大对税收增长带来影响,二是新增行业的复杂性,导致税务部门工作量大增,规范税收征管非常关键。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据郭晓林介绍,2014年2月,税务总局公布了全部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锁定了审批项目的“底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全面清理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了29项非行政许可。在减少审批事项方面,税务总局提出了取消审批事项的时间表和路径图,2014年共取消48项税务行政审批,并清理了一批同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相抵触的文件和制度。

  “放管结合”是税务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在将该放的放到位的同时,税务部门不断强化取消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将该管的管好。对取消和下放的所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税务部门均制定了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到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进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

  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全面推进纳税信用管理。税务总局已经与21个部委合作,按季推送全国税收“黑名单”信息。偷漏税的纳税人一旦进入“黑名单”,将会面临阻止出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

  严打税收违法犯罪

  郭晓林指出,2014年,全国税务系统加大力度,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税款查补收入达到1722亿元,同比增长21.4%。

  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方面,2014年税务总局重点打击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和偷逃税等违法活动,查办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全国税务部门查处百万元以上案件7302件,同比增长9.5%;查补税款386亿元,同比增长24.5%。

  在税收专项检查方面,2014年,税务总局开展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的单位和个人等3项指令性检查和地方商业银行、“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企业、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等3项指导性检查。各地还对骗税违法行为多发地区,农产品收购、矿产品和成品油购销企业较集中地区,“营改增”试点行业较集中地区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在税务稽查专项行动方面,2014年,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开展了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专项行动,挽回国家税收损失36亿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立案查处案件7889件,查补收入10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073件,检察机关起诉犯罪嫌疑人2188人;开展了针对石油石化企业及地方炼油企业的成品油消费税专项检查,查补收入65亿元。

  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方面,2014年全国共查处各类发票违法案件9.9万起,查获非法发票6005万份,抓获犯罪嫌疑人5818人。其中,查处违法企业9.6万户,涉及非法发票581万份,挽回税收损失129亿元。

  将推十大创新举措

  王陆进介绍,2015年税务总局将从十个方面推出创新举措。一是税务行政审批再瘦身。二是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化。三是评定纳税信用促遵从。四是纳税服务规范再升级。五是推行征管规范促改革。六是实施退税规范提效率。七是推广发票管理新系统。八是打造服务平台新品牌。九是支持三大战略出新策。十是深化内控机制防风险。

  2015年,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及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将逐步推出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以及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税务总局将全面深入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4月份将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并采取措施,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将继续公布税收“黑名单”纳税人。

  税务总局还将积极研究制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税收措施,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和执行力度,通过双边磋商解决我国对外投资者的境外税务纠纷,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税收确定性,消除双重征税,支持企业“走出去”。

  另据了解,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将逐步推广至所有增值税纳税人,不仅有助于防止发票“真票假开”等违法犯罪问题,税务部门还可以及时掌握纳税人交易商品流向等情况,能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本报记者 沈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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