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鉴证业务究竟是个啥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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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2-04 14:09
去年,国务院发出国发〔2014〕27号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以下简称CTA)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时至今日,仍有相关者为CTA的复苏及合法化努力。那么,CTA究竟应该不应该保留?保留应该注意那些事项呢?
笔者认为,即使将来CTA得以合法化,鉴于此前我国涉税鉴证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将存在的问题做一个小结,以便相关部门对涉税鉴证业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不仅对是否应该保留及如何保留CTA行业,而且也是加强我国法制建设、优化市场环境、维护政府形象的基本要求。笔者从五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所谓“涉税鉴证业务”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税务机关将一些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应该自己完成的费事、费时、费力、费脑的工作交给CTA去完成,以降低自己的责任和工作量;二是税务机关对由企业完成并承担责任的涉税工作“不放心”,让CTA去检查把关,以降低税务机关自己的责任和工作量。对这两项“涉税鉴证业务”,税务机关不仅都要求企业为之买单,而且还让CTA承担责任,此情况存在三大问题:
1、“涉税鉴证业务”的认定和“CTA”的设立都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
2、我国企业的税负本来就高,让企业付费更是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我国改革开放良好氛围的形成,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3、相关税务机关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严重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
二、实际上所谓的涉税鉴证业务很多不仅是税务机关工作的难点、重点,而且工作面广量大,同时对税收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的要求较高,如果税务机关将这些业务长期交给CTA,不仅是自身不作为、乱作为,而且将严重影响到自身专业业务水平的保持和提高,长此以往,税务机关将不能适应未来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多数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都给当地的税务机关介绍费、回扣或佣金等,事实上,多数事务所不仅是当地税务机关小金库的来源,而且也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逢年过节福利和奖金的源泉,特别是已经成为一些税务机关领导“吃空饷”或拿“年终分红”的第二工作单位。
四、多数事务所已成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安排亲戚、朋友的就业基地,而对就业人员的水平、素质是否能适应等往往不予考虑,这不仅大大降低了事务所作为涉税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而且降低了事务所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水平和能力,但更是滋长了一些税务机关的腐败。
五、一些税务机关只要企业委托其指定的事务所办理税务代理,付了高额代理费后,企业很多需要补交大额税款的问题往往不了了之,有的还可以不列入检查名单,这不仅是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一般性的腐败,实际上是严重犯罪。
文 范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