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半年收两罚单 或遭巨额索赔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科伦药业,罚单,关联交易
  • 发布时间:2015-02-04 15:25

  1月28日晚间,科伦药业发布公告称,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因隐瞒关联交易等涉嫌信批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被处以60万的“顶格”罚款。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6月,科伦药业曾因同样的罪名被罚30万元。“短短半年收到证监会两张罚单,堪称奇葩,建议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起诉索赔,让违规的上市公司承担法律后果”,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表示。

  隐瞒三家关联公司

  据告知书显示,科伦药业隐瞒了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久易”)、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淀粉”)和伊犁伊北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北煤炭”)三家公司的关联关系,还隐瞒了与其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以及关联交易情况。

  具体违法事实有,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在2012、2013年与上述三家关联公司的三笔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6.76亿元;子公司川宁生物和新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1.12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较大。但对于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科伦药业未予以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关联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人为科伦药业董事长刘革新。告知书指出,为解决川宁生物的原材料、能源配套问题,科伦药业董事长刘革新通过安排他人设立,并安排成都久易收购恒辉淀粉和伊北煤炭,其可以对成都久易、恒辉淀粉和伊北煤炭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

  半年受到两个罚单

  基于上述事实,四川监管局做出如下决定: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同时,对刘革新(董事长)、程志鹏(董事)、潘慧(董事、副总经理)、刘思川(董事、副总经理)、冯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熊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至30万元罚款。

  科伦药业以及部分人员所受行政处罚金额,已是规定上限。“获得顶格处罚,或因该公司多次隐瞒关联交易,情节严重,如果最终被认为是‘重大违法违规’,符合去年底证监会发布的退市新规,将有被强制退市的风险”,许峰律师表示。

  事实上,2014年6月5日,科伦药业刚收到过一次行政处罚,罪名同样是“隐瞒关联交易涉嫌信批违法违规”。不过彼时,证监会开出的是最低处罚标准,公司被罚30万元,相关人员被罚5万元。许峰律师表示:“这家公司屡次犯错,短短半年收到证监会两张罚单,堪称奇葩,同时也意味着其或将面临巨额的索赔”。

  许峰律师提醒,符合索赔条件的,是在2011年3月15日到2013年5月4日之间买入科伦药业,并且在2013年5月4日之后卖出后继续持有;或者在2012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15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4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们。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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