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调研上海自贸区 要求创新税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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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7 08:57
为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发展,税务总局已制定出台了“办税一网通10+10”措施。为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今年2月出台了“一个窗口、两区运作、统分结合、协同服务”的跨区域税收服务与管理举措。为了解这些服务措施的落实情况如何,推行中出现什么样的新问题,以及需要如何进一步完善,4月24日,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上海进行了调研。
当日上午,王军一行来到上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向办税窗口工作人员询问每天自贸区办税业务量如何、纳税人对“办税一网通”措施有什么意见等。听到工作人员说纳税人都很满意的答复后,王军指出,大家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耐心细致的优质服务值得表扬。他强调,上海等四个自贸区建设,是国家推进改革创新的重大战略。作为身处改革最前沿的税务干部,既是改革的见证者,也是改革的实践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接着,王军来到上海自贸区税务局办税大厅,了解“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实施进展以及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运行情况。他还与正在办税的企业人员进行交谈,询问办税是否便利。听到肯定回答后,王军说,为纳税人做好服务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纳税人感到满意便是对税务部门工作最好的褒奖。
随后,王军一行来到斯凯孚东北亚分拨中心,了解上海保税区分类监管情况。王军详细了解企业的组织构架、管理模式,实地察看了企业物流分拨流程。他指出,企业利用全自动存取系统实现扫描收货、分类入库、库存管理、拣货包装、扫描出货,体现了分工协作的无缝对接,为税务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实施有效监管提出了新要求。他还强调,要认真研究企业及贸易发展的不同形态,如大企业与小企业不一样,工业品与生活用品不一样,单纯贸易企业与生产加工企业不一样等。要分类研究,有效处置,既要支持企业更好发展,又要依法依规实施税收管理。
4月24日下午,王军主持召开了税收服务自贸区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进一步研究和落实创新服务措施。会议首先见证了长江经济带24位国税、地税局长共同签署长江经济带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协议书,观摩了长江经济带税收服务之窗功能演示视频,听取了上海、天津、福建、广东四省市税务部门关于自贸区“办税一网通10+10”服务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王军强调,建立自贸区和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税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服务。
王军要求,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大力支持自贸区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一是要落实好服务创新措施。对已出台的措施要抓紧落地,年内基本到位并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积极探索,放眼全国,结合本地区实际推出个性化的创新举措。要主动适应和引领改革,努力形成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二是要加强国税地税合作,加强跨区域税务部门合作,加强与外部门及纳税人合作,大力推进协同创新。三是要充分依托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加强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全力支持服务自贸区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记者 任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