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企业财务关系一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协调手段大多数用经济之“手”,伦理之“手”运用不够充分,这是比较遗憾的。协调企业财务关系需要刚性的经济之“手”,这往往是看得见之“手”,其效果通常会立竿见影,但看不见的伦理之“手”则更为根本,也是更为“柔性”的协调手段。一个明智的财务管理者,不会仅仅依赖那只看得见的“手”去解决所有财务关系问题。也就是说,他不会总是让自己处于靠满足财务关系人财务利益来解决问题的地位,即金钱不是万能的,许多情况需要靠伦理之“手”去协调一些更为根本的财务关系,如文化领域中的价值认同和感情问题。价值观不同,你满足了对方的财务利益需求,他也不一定领情,有时候照样毁你事业,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显而易见,除了用看得见的“手”协调企业财务关系之外,还需用看不见的伦理之“手”,它表达了一种互信合作、彼此忠诚的财务管理伦理文化。协调企业财务关系不仅仅是一种财务资源和财务利益的协调,其深层更是一种伦理协调,或者说,是以企业面临的诸种财务难题的调解为前提的伦理协调。否则,企业财务关系人之间就不会形成稳固的协作关系。因为用看得见的“手”协调企业财务关系只能解决财务关系人之间“利”的问题,解决不了他们之间“义”的问题。而看不见的伦理之“手”则可以解决“义”的问题。处理好“义”、“利”关系一直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协调企业财务关系当然也离不开“义”、“利”关系问题的妥善处理。今天,企业不可避免地纳入全球市场体系。人们普遍重视个人财务利益,这难免与社会财务利益、他人财务利益发生冲突。如果过度依赖传统看得见的“手”的方法进行协调,只能进一步强化人们的利己心和不信任,这对整个社会发展是不利的。必须遵循伦理路径,用伦理之“手”进行协调,对全球范围内的企业财务管理都有重要意义。每个财务关系人都要有正确的社会信仰,尽管很难做到,但必须去努力;每个财务关系人都要面群体、面对他人,不能仅仅考虑自己的财务利益;财务规则必须面对例外情况,不能有利就合作,无利就散伙;内在的信念必须面对外来的信念。这些必须用伦理之“手”加以解决。
如果企业财务关系人没有基于伦理认同产生的忠诚和信任,企业财务关系人便无法获得强有力的伦理团结和社会资本,企业财务管理也难以获得方向感和价值观自豪,就会成为商品经济大海中一叶随波逐流的“浮萍”。最近一段时期多地银行发生的巨额存款失窃案就很能说明问题。现在一些银行已经形成了“回扣文化”,给拉来存款的银行职员提成;为了拉存款,给存款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回扣已经司空见惯,大家不以为耻,更不觉得是违法犯罪。这样一种财务文化一旦形成,各种财务监督就形同虚设,不堪一击,对其他财务关系人的利益损害是巨大的。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敢采取各种不可思议的非法手段去侵害其他财务关系人的利益,其后果比明火执仗抢劫还要严重。
企业要想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一定要形成良好的伦理氛围。好的伦理有利于提高财务关系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家相互信任、相互忠诚,都有一份责任心,就能够与企业长期合作,就不会追求短期财务利益。好的伦理是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精神力量。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伦理属于社会意识,它对企业财务管理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好的伦理道德的作用,必然推动财务管理实践向善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好的伦理能够为企业财务管理发展、财务关系处理营造良好人文环境。总之,除了要加强企业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伦理道德教育外,还要形成良好的社会伦理道德氛围,这样才便于用伦理之“手”协调企业财务关系。
文 王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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