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十项举措服务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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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5-07 09:12
近日,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正式挂牌。在启动仪式上,深圳市国税局局长范立新代表深圳国税局与片区管委会代表张备签署了支持片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推出10项涉税服务。
在随后举行的蛇口片区推介会上,深圳市国税局总会计师桂乃希宣讲了支持片区建设系列创新政策,重点就备忘录中的10项创新服务进行了具体介绍。这次推出创新自贸试验区税收服务10项措施,是在贯彻《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立足税务总局“办税一网通10+10”的基础上推出的,其目标是打造办税自治、风险防控、公众参与的现代税收治理模式;构建纳税人、税务机关、社会多元参与的税收管理服务新格局。
深圳市国税局创新自贸试验区税收服务10项措施具体是:
一是便利办税。对签署税收遵从承诺书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和更宽松的办税环境,如享受A级纳税人服务待遇、由限量供应改为按需领用发票等。
二是风险提示。对纳税人涉税风险,以及“走出去”企业的涉外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定期发布提示。
三是自主购票。纳税人可选择电子发票;代开发票、申领发票可网上办理;实物发票可快递送达。
四是多元缴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境内异地账户、境外人民币账户办理税收缴款业务,可以使用网银支付、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金融渠道缴纳税款。
五是电子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自贸试验区专用通道,实现所有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办理、国地税业务一窗统办。
六是审批直办。凡信用等级高并作出合法性、真实性承诺的纳税人,提交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类涉税文书,税务机关只做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直接出具办结文书。
七是权益救济。对纳税人的服务投诉,税务机关设置前置调解程序,引入第三方社会调解员,采取现场调解以及网上、电话或上门等方式进行调解。
八是全境执业。已执业备案的香港注册税务师出具的自贸试验区企业涉税鉴证报告,税务机关予以采信;具备条件后,香港注册税务师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全境执业并担任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九是信用融资。对A级纳税人可提供互联网银行融资便利。纳税人可以在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纳税信用。
十是政策辅导。纳税人可以在网上学堂参加视频培训,实现全天候点“单”培训,并与税务机关线上互动,也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研讨平台参与政策诉求反馈,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
深圳市国税局创新自贸试验区10项措施正式推出后,预计自贸区纳税人将在便利办税、风险应对、开放经济、法治税收等方面收获较大的政策红利,办税自治、风险防控、公众参与的现代税收治理模式将初步形成。上述举措经过一段时间的综合完善后,深圳市国税局还将适时在全市范围推而广之,为现代税务管理服务打造新样板。
(记者 赵青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