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甘肃信托”)兰州财富管理中心原副总经理、信托一部经理吴穷和上海弘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弘玺”)法人代表黄东因被指控犯有贪污、受贿等罪,近日在兰州中院开庭受审,但未被当庭宣判。
据调查:吴穷出生于1980年,大学本科学历。吴穷在担任甘肃信托业务经理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职务便利,与上海弘玺法人代表黄东共谋,在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间,将洽谈完成的上海、无锡两个项目虚列为上海弘玺作为投资顾问方向甘肃信托推荐的项目,从甘肃信托骗取巨额投资顾问费172.06万元。上海弘玺在收到投资顾问费后,黄东以现金的方式交给吴穷140万元,自己获得32.06万元。
吴穷还于2012年间向甘肃信托谎称甘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在16笔信托业务中为公司提供了会计咨询服务,并与其签订虚假咨询协议,从甘肃信托骗取会计咨询费16万元。在甘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在扣除税费1.3万元后,吴穷实际获得14.7万元。此外,吴穷还于2011年收取与甘肃信托有业务往来的某公司法人代表丁某行贿款2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吴穷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黄东,采用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财物172.0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二人行为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穷单独采用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公司财物1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并非法收受他人现金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黄东起次要辅助作用。
吴穷对上述犯罪指控没有异议,但表示,甘肃信托是一家国有公司,有工资总额的限制,业务提成不能及时发放。为了得到自己应得的业务提成,故选择虚列了第三方,通过报请投资顾问费,兑现自己的提成。而黄东则声称自己只是给吴穷帮忙。至于剩余钱款为何没有完全付给吴穷,黄东称,“与吴穷之前商量的就是报完税后多退少补。”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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