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近两年的大有能源(600403,SH)信披违规案尘埃落定。10月17日,大有能源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被罚2360万
据调查,2012年大有能源购买的资产中,采矿权这一核心资产实为青海木里煤业所有,而上市公司大股东义煤集团为顺利完成增发,经过一系列安排取得该采矿权生产经营证照。此外在审核期间,义煤集团与青海木里煤业签署了《承诺函》,并在大有能源定向增发成功后,签署《采矿权转让协议》,将该采矿权又0元“归还”给青海木里煤业。
因此,证监会认定,“义煤集团作为大有能源的控股股东,策划并指使涉嫌欺诈发行行为。”
除了涉嫌欺诈发行外,大有能源在2013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全资子公司天峻义海自2013年1月1日起不能独立对外销售煤炭,此举涉嫌信披违规。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及情节,证监会拟决定,对大有能源处以2360万元罚款,对涉案28名人员处以共计157万元罚款。
公司业绩雪上加霜
对于涉嫌欺诈发行一事,大有能源董秘办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当时公司此举为“应青海省煤田整合政策要求的非市场化交易”,而且上述采矿权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上市公司所有。“从2007年开始到现在,(矿区)始终由我们的管理团队在管理,收入利润等始终都体现在天峻义海的财务报表中,没有发生任何的转移。”该人士还补充道,此前矿区中的企业均采用前述“腾挪采矿权”方式,大有能源作为上市公司才备受瞩目。
值得注意的是,受行业下行影响,以煤炭采掘销售、贸易为主业的大有能源今年业绩颇为惨淡,而此次被处以2360万元罚款无疑是雪上加霜。据财务报告显示,2015年上半年大有能源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亿元,同比减少323.07%。上述董秘办人士亦坦言,“如果证监会在年底前走完处罚程序,2360万罚款将计入2015年报当中,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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