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探析

  摘要:公民个体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和动力源泉。公民个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途径,须在自主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内在修养与外在约束相结合、个体努力与集体帮助相结合上下功夫。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体;践行途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由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和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三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既需要从国家和社会层面“自上而下”的引领和推动,也需要公民个体层面“自下而上”的自我修养和主动践行。公民个体价值观的选择,是整个社会价值观践行的基础所在,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和动力源泉,公民个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在三个方面的相互结合下功夫。

  一、自主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就是要把核心价值观要求内化为每个公民个体的精神追求,并外化为他们自觉行动的一个长期积淀过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价值观作为一种思想观念,其践行的前提是解决“知”的问题。为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一方面要加强国家、社会层面的倡导、宣传和教育,另一方面公民个体也要主动学习,强化认同。既要学习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知识,又要详细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把知识学习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统一起来。核心价值观始终是德智体美等智育的核心问题,苏格拉底说,“知识即美德”,孔子讲仁智统一,这是很有道理的。在立志学习与理想人格的培养途径方面,中国古代哲学做过深入的理论探索至今值得我们借鉴。孔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所说的“学”,不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学,而是“志于道”。(《论语·述而》)我们现在所说的学是指增加知识,而孔子“志于道”指的是提高精神境界的真理。正由于孔子一直志于道,到三十岁就能言行得体,懂得了礼,四十岁成为知者,七十岁能从心所欲,所做的一切自然而然正确了。尽管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但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这与荀子的“涂之人可以为禹”的主张是一致的,即他们都认为德性应该在人伦关系中来培养,都强调要读儒家经典,把仁义礼乐当作教化的内容,也强调教师和学校的重要性,强调师生之间要建立一种爱和信任的关系,像孔子那样,“学不厌,教不倦”,这就是儒家仁智统一的途径。中国传统哲学也十分重视道德教化与道德实践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来培养理想人格问题。朱熹在讲精神修养方法“格物”与“致知”时指出,要达到我们对永恒理的知,应从“格物”开始,因为理是抽象的,物是具体的,要知道抽象的理,必须通过具体的物。孟子讲“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孟子˙离娄下》)如果撇开孟子的性善说,就其实践与学习相结合来提高人的德行,的确是“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的过程,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王夫之说“性日生而日成”,“习成而性与成”,王夫之认为人的理想人格形成是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地完善起来的。在培养理想人格问题,先秦儒家不仅重视道德教化与道德实践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方式,而且也最早提出和践行着自愿原则与自觉原则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这些思想至今对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有借鉴意义。

  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途径。马克思指出:“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①马克思认为,在人的培养和教育问题上,一定要通过群众的革命实践来改造社会,使人在这种实践中受到教育。因为任何实践活动都要遵循某些准则,而这些准则和规范则要通过教育学习、通过实践才能习以成性,逐渐形成人的品德。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人是在实践中不断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并不断地把自在之物化为为我之物,使自然人化,同时又凭借着人化的自然来发展人的本质力量,使人的本质自然化,进而获得越来越多的自由。从本质说,学习与实践的相互结合,就是要求在学习与实践交互活动中,个体公民不仅要有高度的自觉性,认识到学习的目的也是为了人,在于提高人自身的价值,使人自己获得自由;要主动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为一种创造性活动,用生动的形式,活泼的语言和自己的认知图式诠释、选择、内化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当然也要兼顾到个体公民自愿性,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与个体公民精神诉求结合起来,形成价值上的共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内在修养和外在约束相结合

  在理想人格的培养上,中国传统哲学十分强调个人修养。孟子讲要养浩然正气,要持久地用直道和正义来培养人的精神,做到既不忘又不助长,经常锻炼坚强的意志力,达到至大至刚的勇气。荀子也讲:“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荀子·不苟》)荀子强调,要专心致志地用礼仪来修养,守仁、行义要诚心,就能达到“经纬天地,裁官万物”的境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自我修养,因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积淀,这一过程对公民个体来说将是相当漫长的实践过程,必然会碰到种种困难,诸如物质方面的、精神方面的、外部的、内部的等等,为了达到目的,就必须与困难作斗争。毛泽东曾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也说,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就说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德毋宁应该说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这说明,让公民个体接受认同核心价值观并身体力行,成为他们日用而不觉的习惯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这就要求公民个体要不断加强修养,让自己的精神处于一种明觉的“常惺惺”状态,不断地提醒自己和告诫自己,要对错误的想法进行自我批评,对过度的情欲进行节制,对束缚的心灵进行解脱等,使明觉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力成为自己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不竭动力。

  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要靠内在的学习和修养,更要靠外在的规矩制度的约束。政策、制度和法律规范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证。公民个体能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加强修养,还要自觉遵守各种制度法律的约束,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一方面公民个体坚持自我修养就会在社会日常生活中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另一方面自觉遵守法律和制度可以反映出公民个体自我修养境界。在实践中,不能用内在的修养替代外在的约束,要将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三、个体努力与集体帮助相结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归根到底要靠公民个体来践行,没有公民个体的自我担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公民个体从勇于自身寻找动力和源泉,相信自己的力量,由要我践行变为我要践行。孔子认为只有自己才是仁德修养的主体,他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孟子也说,“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认为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是从自身找原因,向自身找动力。特别是面对社会风气不良和道德滑坡因素影响时,个体公民更不能自暴自弃、埋怨牢骚和观望等待,而应积极主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勇于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培养自己,立志做一个有志向有抱负和对人民对祖国有益的人。像孟子说那样“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孟子·尽心上》)孟子强调,虽然没有好的社会条件,没有文王,真正的豪杰之士,也会成为有作为的人。

  无论什么样的学习和实践活动,总是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那么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最有利于人的培养呢?实践证明,个体只有在被尊重和信任的条件下,他的积极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个性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因此,学习一定要是个体主动地富有创造性的劳动,这样个性的到来信任和尊重,才能正常地发育成长。当然,公民个体也要积极参与到集体组织的各种创建活动来,缺少了集体的引导和帮助,个体的实践活动也就失去了引领和方向,正如毛泽东强调的:“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②

  价值体系就是理想体系,一个民族和国家合理的价值体系就是这个民族和国家共同的社会理想,也是个人的人生理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最大公约数,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理想,公民个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就是通过教育学习和认知认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共同理想内化为公民个体人生理想,使这一核心价值观就像出处于公民个体自然的本性一样,并经过公民个体自身努力和自我修养,依靠明觉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力,在长期实践的创造活动基础上,习以为常,化为公民个体的德性。这种出于自然而又复归于自然的化理想为德性的实践过程,就是我们所要达到的公民个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过程。

  参考资料: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

  宋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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