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记的两个“传家宝”

  • 来源:37°女人
  • 关键字:李锦记,传家宝,葬礼
  • 发布时间:2015-02-10 12:11

  香港李锦记集团创建于1888年,迄今已有120多年历史。谈起集团长盛不衰的秘诀时,集团第三代传人李文达直言不讳:“李锦记集团是个家族企业,按常规,绝大多数家族企业走不出创业时的艰难、创业兴盛期的团结、最后反目成仇而衰落的怪圈,我们能顺利地不断前进,某种意义上得益于祖父留给我们的两个特殊的传家宝。”

  李文达所说的这两个特殊的“传家宝”是:

  一、家族成员不能离婚。凡是李家家族成员,一旦进入集团工作,就会成为董事局成员,也就意味着有了发言权和表决权。如果结了婚,一律不许离婚,如果离婚,就会立即被责令离开董事局,这是一条铁的规定。这一规定看上去似乎很苛刻,却对家族成员有独特的约束力:不会分散精力;不会产生后顾之忧;不会心有旁骛。同时还规定,不能因为不许离婚而在外另觅新欢,也就是说,不许家族成员有“两个家庭”,否则,也会被毫不客气地清理出局。

  李文达有4个儿子、1个女儿及14个孙子孙女,都曾在美国留过学,毕业后全都回到李锦记效力,无一人因集团的特殊规定而另谋他途。

  二、经常对后辈进行葬礼教育。从李文达祖父创业开始,就经常带着后辈们参加葬礼,目的只有一个,让他们感受一下人生的无常,尤其葬礼上对死者“盖棺定论”的终极评价,最能反映死者一生的成败得失。借此警醒后辈:做生意最重要的还是做人。同时也让后辈们领悟人情世故,激励他们珍惜时光,脚踏实地,全身心投入到集团的发展中。

  李文达说:“正因为我们坚持了这两个特殊的传家宝,‘富不过三代’这句老话才没有在集团应验,而且现在第四代传人已顺利启动接班程序。关于第五代的接班问题,也已着手提前考虑,并且明确规定:第五代要先在别的公司工作三到五年才能进入家族企业,应聘程序和入职后的考核也和非家族成员相同。这让家族成员有了更大的危机感。这样做,可以达到一个目的:家族成员只有通过努力奋进,集团才能发展壮大下去,每个人也才会拥有美好的生活。”

  张达明

  (周继红荐自《山东青年》201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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