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会计和管理会计将掀新高潮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政府会计,管理会计,改革
  • 发布时间:2015-03-03 09:32

  会计司发布《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提出十大工作重点

  2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在对该司2014年工作进行了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2015年十大工作任务。

  提出十大工作重点

  会计司称,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2014年的会计管理工作稳步前行,在各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包括:一是政府会计改革取得重要突破(二)会计准则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三)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实施工作深入推进(五)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六)会计人才战略加快实施(七)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八)会计管理法制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九)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十)会计行业组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计司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艰巨而繁重。为此,该司研究制定了2015年十大工作要点,包括:一是积极贯彻国务院转发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二是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完善及有效实施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快修订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四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五是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六是进一步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七是深入开展会计人才建设;八是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发展;九是全方位开展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十是进一步提升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水平。

  政府会计改革有望提速

  在2015年十大工作要点中,排在首位的即是政府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据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此,2014年会计司会同国库司研究制定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各司局、财政系统和120家中央部门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财政部领导审定后,由国务院于12月12日正式发布,这对于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同时,会计司研究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组建方案》,并于2014年8月正式成立了该委员会。会计司起草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方案》也于2014年4月获批,对政府会计准则的体系、制定原则和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总体设计。2014年12月,会计司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2014年会计司还启动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存货、土地、政府性债务、财务报表列报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部分研究报告,并形成准则初稿。此外,该司还制定印发《新旧彩票机构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和《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确保新制度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会计司称,在以上工作顺利开展的情况下,2015年将再接再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作用,加快协调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二是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制定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行为;四是研究制定《政府财务会计制度》,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标准和依据;五是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存货、土地、政府性债务、财务报表列报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会计准则体系不断完善

  2014年,为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趋同与等效,会计司正式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列报八项修订后的或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写出版了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相配套的应用指南和起草说明,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新旧准则的衔接工作。此外,按照财政部领导批准的会计准则新体系体例,会计司积极做好各项准则制定或修订的规划管理工作,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后续发展完善奠定了基础。

  会计司称,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要求,2015年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新发布的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启动收入、金融工具、保险合同等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工作;二是根据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体例,结合实务发展需要,适时逐步修改完善我国现行的其他具体准则;三是积极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企业实际情况,掌握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四是适时启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调整选聘工作,尽快建立相应机制,发挥各咨询委员的作用;五是制定印发《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满足改进商品期货套期会计核算的迫切需要,推动我国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管理会计建设启动

  2014年,我国主管部门全面启动了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与应用。为积极发挥咨询专家的智库资源作用,会计司于2014年3月份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了68位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建立起了集理论、企业、行政事业和会计服务机构于一体的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团队。其后,会计司先后赴广东、江苏、厦门三地和海尔集团,开展了实地调研,总结企业在应用管理会计方面的先进经验;同时,还与中央财经大学以及北京、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学术机构合作开展,重点进行管理会计的概念框架等方面的课题研究。

  在历经课题研究、实地调研、专家研讨、全面社会征求意见等阶段之后,财政部于2014年10月27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于11月26日召开视频发布会,在全国范围内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进行动员和部署。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会计司将在2015年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管理会计的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各界各地掀起研究、应用管理会计的热潮;二是组织开展管理会计系列课题研究,深入了解中国管理会计实务;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征文活动;四是研究应用指引体系的架构,并研究制定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明确管理会计基本概念、原则等问题;五是选择若干典型企业,进行深入调研,总结、提炼案例库建设的规范格式文本。六是选择成本管理基础较好,且对提升成本管理水平要求较为迫切的钢铁行业,研究制定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加快会计法律修订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与方针,会计司在2015年还将加快修订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一是在总结“十二五”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系统研究起草《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规划并指导今后五年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二是会同部条法司持续推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三是正式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和贯彻实施工作;四是适应新形势下会计工作需要,加快《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工作;五是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针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前置审批,修订《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相关条款。

  本报记者 沈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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