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富(000659)2月10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2012年12月10日,珠海中富在其《关于对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告》中,使用2012年9月的数据对拟收购的48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说明,但没有使用2012年10月的数据对拟收购的48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说明。
证监会表示,珠海中富应当披露48家子公司最新的经营业绩。珠海中富48家子公司2012年1月至10月净利润较1月至9月净利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可能产生影响。
此外,证监会指出,北京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对珠海中富48家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时,并没有前往珠海中富48家子公司现场开展评估工作。而珠海中富的公告却称,其“深入被评估企业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展开具体评估测算”。所以证监会认为其2012年12月25日临时信息披露和向监管机构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因此,证监会决定,责令珠海中富改正,给予珠海中富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相关负责人董事长陈志俊,副总经理招镜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总经理王玉玲、董事会秘书陈立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还决定,对恒信德律责令整改,没收其业务收入118.90万元,并处以118.9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警告和罚款。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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