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烧”的会务费何时能“退烧”?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会务费,业务招待费,财务
  • 发布时间:2015-04-22 07:48

  据报道,近期,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及会务费相继曝光,这是一个社会关注度高的财务数据,每年年报披露期总是会吸引诸多投资者的目光。从业务招待费角度来讲,截至目前(4月16日)公布的情况与2013年对比,动辄亿元的招待费已经消失,第一名上海建工花费约9800万元。另一个科目会务费,却花得相当豪气,有8家上市公司花费过亿元,有意思的是,这里边有7家是医药生物公司。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支付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会务费,顾名思义是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等,包含的内容比较多。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务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务费。

  有业内人士指出,会务费应该是召开或参加会议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一般是由会议组织者代办的,所以也只能由会议组织者以会务费的名义开票收取。饭店、宾馆和度假村只是为会议提供条件和服务,最多只是个承办者,按照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他们提供的服务都有具体内容,费用应该按具体内容收取,不应该有会务费这样一项笼统的收费内容。而现在以会务费名义收款的单位可谓是五花八门,除了一部分是会议组织者外,更多的是饭店、宾馆和度假村等,内容当然也包括上面所说的一切会议费用,而且大多没有明细清单,报销单位也大多以会议费用列支。

  会务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单位召开业务会议,发生的费用剔除从参加会议者收取部分以后的余额,或者全部由会议组织者支付;另一种是参加上级或其他单位组织的会议,由会议组织者收取的代办费用。以上两种情况中都包含了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当然也可能有餐费、住宿等费用,如果对上述情况不加区分,一视同仁,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繁琐的会务费背后,也往往隐藏着各种各样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医药生物企业的超标会务费近年来已倍受诟病。

  笔者认为,首先应完善现行的财务和税收制度,对业务招待费和会务费做出尽可能明确的界定,规范会务费处理办法,使其合规合理,以此避免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和弊端,让违规者在政策层面上无空可钻。其次,应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企业会务费用的审计。

  另外,应要求企业公开会务费的支出明细,使之保持透明状态,以此来消除公众及投资者的疑虑。愿“高烧”的会务费能早日“退烧”。

  文 牛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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