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加大督查力度 促进重大政策落实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督查,重大政策,税务系统
  • 发布时间:2015-06-02 13:15

  5月22日,国务院下发文件,部署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这次督查采取全面自查、实地督查等方式。5月31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6月1日至15日,国务院派出11个督查组赴有关部门和部分省份进行实地督查,并在6月25日前上报督查结果。督查期间,在中国政府网专门开设“督查进行时”意见箱,直接征询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的5月26日,税务总局再发通知,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将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打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落实的“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通知指出,税务系统自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发现的问题要拉清单,建台账,立即整改,对账销号,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抓典型、严问责,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坚决追究责任。

  通知明确,各级税务部门要围绕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逐一梳理,查找薄弱环节,确保政策措施取得成效。针对以前督查和审计出的问题,要开展一次整改“回头看”,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到位,防止老问题“死灰复燃”。同时,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全面掌握税务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据了解,税务部门是垂直管理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税收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直接影响到国务院重大政策目标的实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将各项重大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创新思路,明责加压,已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落实督查体系。首先,税务总局专门设立督查机构,既抓机关,又抓系统,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下发的文件、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全部纳入督查督办,实现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同时,将政策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绩效指标涵盖政策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基本形成“决策下达—执行实施—绩效考评—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系统,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责令“补课”、“返工”,并实行扣分制度。

  有关负责人介绍称,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已先后派出17个督查组分三批对浙江、宁波、湖南、北京、河北等20多个省市税务机关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同时要求其他地区税务部门举一反三,对照进行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在全国税务系统形成“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浓厚氛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造福人民。

  此次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是税务总局落实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措施。税务总局要求,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摸清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解决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抓典型、严问责,对自查中发现工作不到位、拖时误事、工作效果差的要进行约谈;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坚决追究责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记者 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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