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于2018年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预算管理,税收优惠,改革
  • 发布时间:2015-06-02 13:30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出相关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18年,将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实现预算管理机制规范完整、透明高效。

  意见指出,要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细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一般性支出,开展零基预算改革。除此之外,还应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一般不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在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属地方事务的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逐一进行甄别排查,凡属“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要坚决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要改进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争取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在明确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上级政府支出责任的事项,不得要求下级政府安排配套资金;对属于上下级政府分担支出责任的事项,按各自分担责任安排资金。属于市县自身事权的,省不再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相对固定、补助范围和对象有明确规定、可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

  (记者 赵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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