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调整事务所综合评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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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事务所,综合评价,业务收入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7-06 13:07
新方法将不会影响排名次序
7月2日,中注协在其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中注协在修订说明中指出,2014年5月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自实施以来,在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行业内外有反映,认为按照目前的评分办法,收入指标占比的权重过大,其他指标则相对弱化,这种情况在排名靠前的事务所之中尤其突出。
中注协在经过组织数据分析领域专家对计算过程进行研究后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目前的评分办法计算,业务收入数据跨度大、数据分布偏态、得分级差大,收入在排名的得分中具有压倒性的决定性作用而综合评价其他指标体现不充分。
中注协表示,为进一步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的目标,平衡业务收入指标与综合评价其他指标之间的分值比重,有效避免得分数据偏态、级差过大以及收入指标起到压倒性作用等问题,根据事务所行业数据的特点,科学合理地涉及得分计算方法,中注协重新对《评价办法》中的第十三条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中注协在《评价办法》中采用对数尺度变化方法的计算公式替代现有的公式,从而计算得出业务收入的指标得分。采用这一方法,不会改变数据的缘由次序,这一方法与使用原数据测算的结果及排名次序一致,同时可以增加数据的对称性和数据分布的稳定性,能够有效纠正事务所收入数据的偏态分布特征,降低原业务收入的数量级,缩减数据分布的数值区间,有效改善得分差距的级差过大的问题。同时,这一方法下,数量众多的低收入事务所将会拉开相应的差距。
此外,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将业务收入指标和综合评价其他指标得分均设置为1000分;并将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收入按照5%的比例折算计入事务所的业务收入指标得分。
中注协表示,在现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算法中,事务所业务收入原始数据呈现严重的偏态特征,即,业务收入较多的事务所数量较少,业务收入较少的事务所数量较多,并且收入水平差距较大。由于均值会受到极端值的影响,而采用中位数则具备不受数列极大、极小值影响的特点,更能代表数据的一般水平,因此使用收入中位数能较好地反映前百家事务所收入水平的平均情况。而在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算法中对事务所业务收入取自然对数,就是在保证变换后数据的次序不发生变化的前台下来改善收入数据的偏态情况,并且缓和收入级差过大的情况。
(记者 郝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