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首次点出“问题人物”开先河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问题人物
  • 发布时间:2015-07-06 13:13

  日前,审计署公布了对44个中央部门及303个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显示,此次审计共抽查财政拨款预算2213.49亿元,占其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的41%。结果显示,这些中央单位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超过142亿元。其中,超过7成单位“三公”经费存在问题。40家单位存在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资金发福利等现象,共涉及金额2.54亿元;26家单位的103名干部被发现违规兼职取酬473.18万元。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审计结果令人震惊。多年以来,我国一直在不断加大对中央单位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但显而易见,要想彻底杜绝“问题资金”的存在,绝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那么,今年的审计与往年相比有哪些亮点?经审计发现的中央单位问题主要集中于哪些方面?类似的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是什么?通过什么途径能切实可行地遏止“问题资金”?就此,记者采访了业界专家。

  首次点名“问题人物”

  盘点之前各年度的审计报告可以发现,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审计署通常都是通报单位名称,但今年审计报告的最大亮点则是首次曝光了人名。如,审计报告在分析重大违纪问题时,就点了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原总监郭振玺、云南省第一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的名。

  审计署署长刘家义表示,2014年,审计人员重点查处了一批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大案要案,向有关部门移送了800多起案件线索。其中一些案件涉及民生领域,例如云南省第一医院原院长王天朝,要求进口医疗设备供应商在中标后,将采购合同“委托”其亲属参股企业代理牟取暴利,并接受药品供应商出资购买的房产等财物。同时,审计还发现,这批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国有资源储量、建设发展规划、证券市场交易未披露信息等“软权力”牟利,如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肖鹏的亲属涉嫌利用多家电力供应商的内幕信息炒股,连续8年无一亏损、年均收益率近50%。

  此外,审计移送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涉及公职人员2200多名,其中以权谋私的违规者背后大都有中介撮合,如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原总经济师杨世芳等人利用审核中央投资补助的便利,通过亲属控制的3家中介承揽有关申报和评审等服务牟利,仅3个项目就涉嫌骗取中央投资补助金额1300多万元,等等。

  可以说,审计署在报告中将审计所发现的问题逐一公布,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不仅有利于社会舆论对中央单位的监督,还有利于推动制度建设的不断进步。据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多个中央部门已相继制定或修订了32项规章制度,涉及财务预算、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监督等多个方面,以不断完成自身的整改工作。

  《财会信报》记者:您认为审计报告公开点名意义何在?

  资深注册会计师、江苏省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志耕:审计署公布中央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表明国家审计部门越来越认真、越来越重视审计结果。这确实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警示效应。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还没有公布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处罚的结果,所以从该角度来看,仅公布存在的问题对社会的教育意义还没有达到最大化。而当前审计部门受自身职责所限,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处理和责任落实还有很多困难和局限,这也是客观存在的难题。

  因此,我个人的建议是,目前最主要的问题还是相关问责机制的建立健全。

  中央单位的预算执行问题集中于三个方面

  《财会信报》记者:请您总结一下在中央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刘志耕:根据多年来国家审计署对中央企业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情况来看,在这些发现的问题中,很多都是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而且同一个问题在同一个单位会连续多年发生。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三大方面:

  第一,对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不够严格。一些部门和单位在部门预算中编报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多申领人员经费或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中,一些部门和单位将项目经费或公用经费调剂用于人员支出,有的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人员经费来源渠道尚不规范,有的是人员经费预算安排不足。此外,还存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第二,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中还存在很多违反财经纪律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因公出国(境)方面。主要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时间,或向审计人员提供虚假行程单,或是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或由企事业单位等承担出国(境)费用等。(2)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或以租赁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以及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超标准列支或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3)会议费方面。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在京外、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超标准支付、虚列支出或由其他单位承担会议费。(4)津补贴方面。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转移、挪用或套取财政等资金,用于发放劳务费、职工福利等;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实物等;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违规在所属企业、社团兼职取酬。

  第三,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不够,很不谨慎,有很多漏洞。一些部门尚未制定信息化的发展总体规划,很多部门的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对行业性或敏感的信息系统数据存放在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有的单位还通过提供公共信息查询服务收费,在“企业信息对比查询收费”项目取消后,改由下属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并收费。

  刘志耕认为,中央单位“问题资金”之所以屡禁不绝,可能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钱用不掉。因为我国的预算体制还不完善,目前各部门的预算仅是在原来铺张浪费的体制下略有紧缩,实际还有很大的收缩空间,而各部门的实际支出却有了很大的紧缩,财经纪律越来越严,很多钱不能随便用。所以,各部门和单位不得不想方设法把钱花出去,从而出现了五花八门的、违法违规的乱用钱问题。

  二是有权就任性。一些政府官员往往有点权力就自以为是,视国家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于无物。尽管反腐风暴开始后,很多官员确实有所收敛,但仍有一些官员“秉性难移”,为了自己的私利、为了所谓的“权威”违反国家规定。由此出现了各种违法违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

  三是工作环境和风气有严重污染。在一些部门或单位内部,负责用钱的人往往是一些善于见风使舵的人,这些人对领导的话唯命是从,或总是揣摩着领导的意思办事。他们为领导谋私利,或当领导违反规定滥用权力时,为其违规行为千方百计地打掩护。对这样的领导,单位内部不仅缺乏必要的监督,还滋长了腐败风气。

  四是违法违规成本太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很多最终经过“协调”后不了了之,或由于对责任人的追责机制不健全,使得责任人不会受到应有的处理,或处罚很轻,从而使责任人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教训自然不深刻。这不仅助长了相关领导今后继续违法违规的风气,而且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从而导致“问题金额”屡禁不绝。

  相关问责机制要真正落到实处

  《财会信报》记者:那么您对解决“问题资金”有什么建议呢?

  刘志耕:一是要彻底改革预算体制。对每年的预算不应只注重紧缩,而是从应使用多少的角度出发,该用多少就预算多少。一定要加强预算的公开、透明和细化,不能搞大概念和模糊概念,要真正交给社会审批和监督。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财经纪律和对违反各项财经法律行为的处罚机制,要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宜公开的信息也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此外,其余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都要全面、彻底、详细公开。

  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学习其他发达国家处理预算的方式。首先,将预算公开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对政府部门应履行的预算公开义务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其次,要真正做到预算的公开、透明和细化,交给社会和人民进行审批和监督。第三,建立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用权、用钱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真正建立民主决策机制,绝不允许靠一言堂的民主进行预算决策。第四,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公民有监督国家预算的权力,让公民真正有当家作主的思想、责任和权利。

  本报记者 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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