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实审计再强化 按月报告成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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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7-28 13:17
7月24日,审计署发布2015年6月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7月24日,审计署发布2015年6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简称“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结果显示,一些地方仍存在建设项目实施缓慢、财政资金申报使用不规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与5月份的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相比,6月份审计署的审计力度更大,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数量和涉及的地区、单位均有所增加;而详细通报的存在问题典型事例也更多,由5月份的总计14个大幅增加至35个。
政策落实审计强化升级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对记者介绍,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自2014年8月起,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这项工作赋予国家审计新的使命,是审计发挥国家治理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的具体体现。”他说。
自今年5月起,审计署加大了审计力度,审计结果也由每季度向国务院上报调整为每月上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一方面,这表明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是当前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跟踪审计时效性强的特点,要通过持续关注政策措施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其原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该负责人称。
报告显示,2015年6月,审计署按照国务院部署,对29个省份和36个中央部门、企业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水利、交通、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审批建设情况,财政资金盘活和使用情况,“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政策落实中相关法规、制度障碍等方面情况。此次跟踪审计共抽查了362个单位和258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额7149.06亿元。
据上述负责人透露,今年二季度以来,审计机关进一步增强了跟踪审计力量,审计署直接派出的审计组增至66个,直接审计对象涉及65个。与5月份的审计相比,6月份审计公告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数量和涉及的地区、单位有所增加,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和建议也更加深入。
同时,跟踪审计也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并积极推广。“5月的公告只是简要地提到了北京市和天津市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简政放权方面的改进;6月的公告则专题介绍了商务部、成都、深圳、河北省固安县等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方面的经验,希望起到带动和示范效应,更好地发挥跟踪审计推动创新、助力改革的作用。”该负责人说。
建设项目进度滞后
据悉,6月份公告反映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首先是69个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占258个被审计项目总数的27%,涉及投资1540.94亿元。审计报告指出,这些项目实施缓慢的原因主要有:水利等建设项目审批前置事项多、时限不明确,实际审批周期较长;一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统筹协调不到位,建设实施面临预期外困难较多;有的项目引入合作方实力较弱,社会资本投入不到位。
对此,6月审计报告重点通报了22个问题突出的典型事例,比5月份的6个事例增加了3倍。例如,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项目是国家“十二五”重点项目,计划2016年底建成投产。2014年7月,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约152.98亿元。但由于工程难度较大、拆迁及补偿量大、行政许可和备案手续较多等,截至2015年5月底,该项目整体进度仅完成14.6%,码头及接收站工程进度完成30.43%,输气管道工程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开工,预计无法如期建成投产。
又如,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和韩江高陂工程均为国务院明确加快推进的节水供水重大工程,涉及总投资306.34亿元。但由于前置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多、审批部门间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审批事项未明确应完成时限、报批程序繁琐及地方部门推动不力等原因,审批周期拉长。其中,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自2010年9月启动工程规划编制,至今年6月才进入项目建议书编制阶段;韩江高陂工程自2011年5月开始编制项目建议书至今年6月尚未获得可研性批复,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资金申报使用不规范
此次审计发现,8个部门(单位)存在申报或使用财政性资金不规范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共涉及金额413.11亿元,具体形式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在申报资金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措施不到位,专项资金长期闲置现象比较普遍;三是债券资金筹集或基金设立中,存在重筹集轻使用的问题,未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
对此,6月审计报告对其中的7个典型事例进行了通报,相比于5月份的4个事例,增加了近一倍。如,2012年6月和2014年7月,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和海南藏族自治州通过在项目申报书中提供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方式,经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向财政部、教育部上报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海东地区和海南州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截至2015年6月,上述2个项目分别获得中央专项补助3000万元,其中2426万元已经用于项目建设,另外3574万元则仍然滞留在财政部门。
又如,2014年5月,四川省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酿酒研究所,在实际仅能申报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和培训服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约70万元的情况下,通过将2012年购买6.45万元设备发票的时间修改为2013年,金额修改为240万元等方式,虚增申报基数。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批后,2014年12月该所实际获得国家财政补贴315万元,并于其后将上述资金借给参股企业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广告费等。
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
除此以外,6月份的审计还发现,7个部门(单位)在项目审批制度、简政放权及涉企收费等方面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要求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未严格遵守关于简政放权、改进审批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变相开展应予取消或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二是监督管理体制未理顺、审批程序设置不够合理,不能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有效的程序保障;三是相关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有的单位依托行政权力违规收费。
对此,审计报告对其中6个典型事例进行了通报,同样高于5月份披露的4个事例。例如,2012年11月开始实施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I类变更设计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资料补充后20个工作日内另行批复。而审计抽查172个I类变更设计发现,有142个批复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涉及投资28.82亿元,平均批复时间为145天,其中超过180天的有38个,涉及投资5.66亿元。由于变更设计批复不及时,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控制造成不利影响。但与此同时,上述变更设计中,有109个项目完工时间早于批复时间,审批制度流于形式。
在涉企收费方面,审计人员发现,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20个质监站2012年以来违规收费3.67亿元,违规开展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监工程师、工程员”资格认证。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青岛海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依托部门影响,经营与部门履职密切相关的业务并向企业收费,2013~2014年间,收费规模达12.37亿元,其中部分利润上缴给了主管部门。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一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建立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机制并定期跟踪序时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各部门、各地区应建立任务清单制度并加大督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措施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各部门和地方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三是对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措施中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本报记者 沈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