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600839.SH)7月22日公告称,下属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佳华控股”,08016.HK)发现,其全资子公司长虹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长虹海发”)的一名雇员挪用长虹海发若干资产,可能会对长虹海发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佳华控股已于6月14日向香港警方举报有关情况。佳华控股表示,涉嫌挪用仅涉及长虹海发,有关涉嫌违规行为并未对佳华控股的业务营运造成影响。佳华控股估计,长虹海发因该事件而承担的最高损失将不超过8000万港元(包括有待最终核实及确认的承担亏损)。
22日当天,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对媒体证实了此事,透露“孙公司(长虹海发)正在处理该事”,并表示佳华控股业务在长虹整体海外业务中“占比非常小”,长虹的海外业务目前主要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美菱电器、华意压缩三方在操盘”。
损失8000万港元
据悉,佳华控股近日发布关于长虹海发调查最新进展情况显示,挪用资产的前雇员为长虹海发公司的业务经理,曾负责长虹海发的贸易业务,除担任此职务外,该雇员并无担任长虹集团及其他附属公司任何职务。
今年6月14日,长虹海发首次发现员工挪用资产一事后,即向佳华控股汇报,并向香港警方举报。目前,这两家公司正在配合香港警方调查。6月16日,长虹海发的若干供应商到公司办事处要求支付尚未支付款项。目前,可以确定的信息是,上述雇员“涉嫌在未经长虹海发公司董事会授权及以长虹海发公司名义伪造文件之情况下,与长虹海发公司之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买卖”。
佳华控股公告称,公司其他附属公司的董事或人员概无涉及该事件,该事件为个别事件,仅涉及长虹海发。预估损失8000万港币的主要原因为:预期长虹海发公司因前雇员之前销售被盗货物及挪用公款而录得坏账损失约5700万港币,这是根据前雇员之口供及长虹海发与客户核实后计算;因前雇员以长虹海发名义进行的未经授权买卖货物而产生损失约2300万港币。佳华控股指出,上述最高估计损失分别占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溢利约1.77%、6.31%及43.10%。
刘海中表示,长虹对海外市场有非常宏大的业务发展规划。目前,除了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以外,长虹在欧洲、美洲都有业务拓展,而长虹的智能压缩机更是在全球销量第一,多数都是外销,包括长虹核心部件到整机设备,长虹海外业务发展业绩不错。他还表示,此次出现员工挪用资产的长虹海发公司在长虹整体的海外业务中占比“非常小”,支撑长虹海外事业大盘的是长虹电器、美菱电器、华意压缩三方。
22日,美菱电器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对记者说,美菱在海外开展业务是独立进行的,仅与四川长虹一起在巴西投资建厂,“但与华意压缩、佳华控股没有交集,当然,也许会在华意压缩购买过压缩机构成关联交易”。
国企“走出去”需严格监管
佳华控股在公告中向投资者强调:该事件不会对佳华控股主要业务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佳华控股未就长虹海发业务做出任何形式的担保、保证或垫款。此外,佳华控股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自7月21日上午9:00起恢复股票买卖。
实际上,长虹孙公司长虹海发所遭遇的员工挪用资产一事并非个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宋则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该现象并不孤立存在,反映出走向海外的国企出现了许多漏洞。加快步伐“走出去”的思路没有错,但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亦是摆在眼前的重要课题。
“国企在海外业绩多数不好,赔钱亏损导致国有资产损失,与长虹员工挪用资产造成的结果一样。”宋则说,“鼓励国企或民企‘走出去’是好事,但国企不一定‘冲在前面’,不能将国企地位抬得太高。在产权问题、内部结构问题等尚未解决前,急于‘走出去’会有问题,从制度体制方面尽快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是解决之道。”
宋则表示,此次长虹事件再度为国企改革如何真正落地敲响警钟。他曾到巴西、阿根廷等地考察后发现,“在海外不守规矩的国内企业有很多,特别是国企。现在民企‘走出去’的能力有限,大规模‘走出去’的还是国企,但国企在海外缺乏监管,对于违规操作应及时发现,不然就会失控”。
(记者 张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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