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署名纠纷,许多时候源自国内缺乏对这方面的严格规定与监管。加上现在剧集制作成本偏高,每部大戏背后,多存在资本、投资方与导演团队、明星团队的人际博弈。
万众期待的《芈月传》尚未开播,即传出编剧、原著作者蒋胜男因署名问题质疑投资方的新闻。虽说摄制公司很快开了发布会,重申了自己对编剧署名的立场,但并没有缓解任何矛盾。迄今为止,蒋胜男微博文字所披露的细节,更容易得到旁观者的关切。因为那些描述,许多地方触及的都是当今影视界在处理编剧署名问题时的通行思维,而这种思维在具体项目上所诱发和衍生出的细节,通常又是作为当事人的编剧们,所无法构思出来的。
一部剧集起用多位编剧参与剧本,在业内本是常态。通常来讲,署名先后,是需要根据对编剧工作的贡献多少来决定的。如果剧本的源头故事来自于现成的小说,原著作者又全程参与编剧工作,全剧故事走向、人物关系架构又未做颠覆性改变,那首席编剧肯定需要署名原著作者。如果剧本相对于原著,发生了颠覆性改变,创意又确实由其他编剧完成,那署名次序恐怕就要出现变化,剧集完成后的宣传上,也会出现编剧“上”或“不上”的情况。著名的例子是《借枪》,该剧是导演姜伟和作家龙一自《潜伏》之后的第二度改编合作。原著作者龙一也参与了编剧,但剧作署名却并未在最前,剧集在百度的介绍上,也未将龙一的名字列入编剧栏,只放到了“原著”栏。这一署名方式并未引发争议,显然是得到了原著作者认同。不过,如果该剧像《芈月传》那样,把第一编剧单提出来,列为“总编剧”,相信原著作者就未必那么好说话了。其实,要是《芈月传》按照常态,把“总编剧”改为“剧本统筹”“剧本总策划”或“文学统筹”之类的称谓,原著作者未必会反应如此强烈。
编剧们许多时候争的仅仅是面子问题,而剧方则往往以为自己是劳动力购买方,交了钱,作品就可以任由自己处理。“既然我全额付给了你们稿费,那么面子各位就不用太考虑了。”类似这种思维,在许多出品方和导演身上都是存在的。编剧工作本来就辛苦,许多剧本从萌芽到进入拍摄,前后写个十几遍,那是常有的事。所谓“编剧是文字工作者中最挣钱的职业”,不过是媒体制作出来的传说。我们按普通的稿费来算,一集万字左右的电视剧,稿费如果能达到五万元,表面上编剧是拿到了大约每千字五千元的稿费,但如果剧本在创作中比较折腾,改到了第10稿,那编剧的实际收费不过是每千字五百元,跟其他的文字工作收入也差不多,可编剧工作对人脑力和体力长时间的挤压强度,又不是其他文字工作所能比的了。编剧们向剧方要一个合理的署名,恐怕并不过分。
实际上,影视署名纠纷,许多时候源自国内缺乏对这方面的严格规定与监管。加上现在剧集制作成本偏高,每部大戏背后,多存在资本、投资方与导演团队、明星团队的人际博弈。在这类博弈中,编剧通常都是“单兵”出战,话语权本来就近乎没有,所以也就往往成为最先被忽视(如果不是牺牲)的一环。“编剧不具备话语权”是过去30年来中国影视的另一“潜规则”。既然潜规则存在,“是非”自然也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了。
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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