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还在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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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2-06 11:21
工资集体协商——将劳资双方摆在正面对垒的谈判桌上,工会代表的劳动者坚持工资上涨应该达到一个标准,而用工单位则或软或硬、或拒或躲,退无可退者则硬着头皮当众答应一个数,内心里则是心不甘,情不愿。是什么使工资集体协商让用工单位这么惧怕?工资集体协商,说了这么久,现在到底还在等待什么?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面
1.为什么企业不欢迎——成本因素制约工资调整
在改革开放31年的今天,我们的企业环境早已不是生产多少就能卖多少的卖方市场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使销售价格日益透明,一些企业为了拿到订单,甚至在销售单价仅仅刚够弥补单位变动成本就承接项目。因为,如果你不开工,固定资产照样折旧,房租水电照样支付,员工的工资还是得按时发放,如果有借款,利息也必须支付,诸如此类,无论你开工或者不开工,这些固定成本就在那里,不增不减。在可控的成本当中,单位人工成本控制是许多企业潜心研究的控制项目,现在要协商涨工资,如果甲乙丙丁都涨了,但戊己庚辛没有涨,那后者势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一个相对优势的地位。所以,在工资集体协商面前,许多企业采取的是一种观望的态度,用企业的话讲,不是我不涨工资,如果大家都涨了,我也应该涨。从这一点来看,企业并不是简单的拒绝工资集体协商这件事,而是担心自己涨工资了,而同行业其他企业没有涨,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了。所以,2010年9月在深圳的香港47家商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如果《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通过,将导致大批港企倒闭,并引发撤资潮,这些香港企业的顾虑是不无道理的。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以低廉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优势,过分依赖增加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使工资成本的变动在总成本中变得极其敏感,工资增加,企业将面临极大的经营压力。
2.为什么要一刀切——一刀切成了推行制度的前提措施
由于担心自身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一些企业不愿意配合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如何消除企
业这种顾虑呢?那只能由政府强制推行,确保所有企业在这个制度的执行中公开公平。今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宁夏规定,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可罚至3万;福建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可参考物价,拒协商企业受处罚;湖北襄樊工资集体协商不留“死角”;而走在该制度前列的广东和浙江,更是打出了组合拳保障该制度的贯彻执行;广州中山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动态跟踪考核,并将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各项评先评优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浙江杭州去年还出台了《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工资管理纳入企业评价体系,作为政府扶持和监控的一个重要指标。
政府这样一刀切,好还是不好呢?从经济学理论上讲,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用工成本普遍上涨,自然会推高物价,企业的利润还是能保证的。所以,普遍实施,才是推行该制度的一个前提条件。至少,应该拿出这样一个架势,并且要限定期限,不然,走在前面的企业岂不成了“敢死”冲锋队了。
从1996年5月17日出台《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到2000年11月劳动部发布第9号令《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9号令”),到今年全国总工会出台《规划》,工资集体协商之路走了16年,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总结16年来的经验,可以看出,工资集体协商必须一刀切,并且要快,拖拖沓沓,蹒跚而行,只能功败垂成。
3.为什么该制度如火如荼地开展——从背景看工资集体协商的出台
2010年4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的2010年重点改革任务中,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被置于突出位置。今年年初,刚刚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增加国民收入的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被强力推行。可以看出,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措施。在物价指数居高不下,国内生产总值每年以超过8%的速度增长的情况下,国内职工收入徘徊不前,贫富差距一步步拉大,增加国民收入成为不得不完成的一个任务,这也是保障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举措。因此,工资是必须要涨的,这是大势所趋,是对企业主和职工之间收入的分配进行调整。
虽然9号令规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共九个方面,但核心内容依然是涨工资。
人社部称,“十二五”期间内争取实现职工工资翻番。从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悉,2011年浙江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已正式发布,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增长下线为5%,不设增长上线。虽然都说工资集体协商和涨工资不是一码事,不过从这些背景资料看,涨工资应该是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一个强大动因,使拖沓执行16年之久不为人知的一项制度一时间赫然兀立在公众面前。因为我国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所以政府在经济管理的手段上,侧重于市场调控,而不是行政干预。但由于工资的增长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角度出发,政府必须在收入分配方面有所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劳资双方协调收入分配方案的一个看起来十分“恰当”的市场手段而被起用。因此,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增加职工工资水平,便被寄予厚望。
工资集体协商的运行现状
由于工资集体协商诸多的“深远意义”,业已成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内经济高速发展,而国民收入增长缓慢,提倡15%的工资增长水平包含了对前些年工资滞涨的一个补涨。虽然从长期来看,当普遍施行该制度之后,推高的物价能弥补工资上涨的压力,但短期势必造成一些企业的经营困境,所以一些企业会十分抵触该制度的贯彻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工会干部反映,关系不顺、说话不硬,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最大障碍。企业老板也存在不理解他们工作的情况,一家经营猪脚的餐饮业老板见到他们就喊“出去,出去”。而工会受制于行政部门或资方,工会干部的工资、奖金,包括职业评价
都掌握在资方一边,他的立场难免有时会出现问题,这些都会客观制约该制度的开展。时间紧、任务重,这些都反映出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所必将面临的诸多棘手问题。
由于上述这些特质,注定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不会持欢迎态度。有史以来,中国从未出现过老板和员工商量涨工资的事。涨不涨、涨多少、怎么涨,从来都是老板们大手一挥,一诺千金。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中,周润发饰演的皇帝对太子说:“我可以给你,但你不能抢!”企业家们也是这种心态。英雄莫问出处,且不谈他们是如何先富起来的,就现在这些或多或少的财富,可以捐赠行善,可以出资为公,不过都是自己一人说了算,由不得别人指挥。所以,面对工会的说辞,他们心里的反感和抗拒是无法言喻的。但这都无济于事,虽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但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级工会积极行动,依靠党、依托社会,势必按期完成这一场毫无悬念的工作任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势如破竹之势,在神州大地迅速地开展起来。现在,北京东城区将基本完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续)订、备案工作,努力实现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签(续)订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天津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约率超过85%;今年的8月31日,经过上海全市公开招聘选拔,首批68位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接到上海市总工会颁发的“区县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书,这意味着上海市总工会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正式成立;截至2011年6月底,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重庆市已建工会企业中签订集体合同5947份,覆盖企业8657个,覆盖职工近110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627份,覆盖企业7297个,覆盖职工近70万人,年内覆盖率将达70%;广东计划到2011年底,全省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60%……其他省市也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准备充分,投入的人力物力都十分巨大。照此进度,3年内全面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不成问题的。
该制度的出现就注定了它的“矛盾”地位。由于受益者是千千万万的劳动者,所以会受到广大社会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支持,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资本方掌握了劳动定价权,因此在一个个具体的企业里面,这些普通的劳动者在薪资方面是没有发言权的。所以,这样一个看起来十分“好”的制度,在自由经济环境里,似乎有些生不逢时,只有等到行政干预,才仿佛突然“破土而出”,并且蓬勃发展。
行政干预工资集体协商
是否违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由政府牵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政府干预劳动力定价,是否违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出现像200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样的反向效果?
笔者认为,房地产包括“房”和“地”,当年房地产调控调“房”不调“地”,效果自然适得其反,加上又逢全球金融危机,被房地产绑架的GDP主义抬头,宣称中国经济就像是骑自行车,只能快,不能慢,慢了就要倒下,GDP的增幅必须保持在8%以上才能保证就业、内需等诸多方面的平衡,于是出现2009年第四季度打虎不死、反为虎伤的房地产价格疯涨局面。而工资集体协商是完完全全地调控大大小小的企业,并且是先从大
企业开始,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从技术层面来讲,是毫无悬念的。就像当年推行国企抓大放小政策一样,朱镕基任总理时曾说过,就像一个胶卷、一瓶饮料这样的事,不必上升到民族的高度。只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做的事,又不伤国之根本,是不难推行的。
成本要素包括料工费三项,如果工资上涨的幅度超过物价上涨水平,则会导致工资支出在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增加,这在高附加值生产企业是十分良性的局面。而在低端制造企业,工资的上涨直接推高成本,失去市场竞争优势。所以,一旦该制度全面推行,会出现各大产业链的洗牌,一些能提供较高附加值的企业就会站得更稳、走得更远,而那些靠一再压低工人工资、增加工作时间的粗放式经营的企业,则会面临困境。还是借用朱总理那句话,三两个效益不好的小厂退出,何尝不是排血疗法。
这是在定规则,好比开餐馆,你得通过体检,办理健康证,未来在中国开企业,就得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这是一个门槛。这就像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欧2排放标准一样的一个标准,该制度在全面推行后,不会给经济带来震动。
企业应化被动等待为主动实施
可以想象,当工资集体协商全面展开的时候,作为企业,却毫无准备,将会是怎样的手足无措。或许在别人由于增加工资推高成本后自己暂时取得了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工资集体协商是很快就要来到的,那时别人已经通过在企业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让公司走上了一个稳定良性的发展轨道,而自己则像一个后进的学生,在一个个突如其来的矛盾和冲突面前,只能望其项背了。
企业的发展包括初创期的高速发展,开拓期的稳定发展,危机期的调整策略,衰退期的收缩策略。民营企业受经营者、经营项目的自然周期限制,往往无法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公众性的股份制企业不容易受经营者的自然周期限制,但在主营项目的经营方面,仍然面临周期的影响。无论哪种企业,在高速发展之后,必然进行痛苦的管理改革,不然只能在自身无法突破的天花板下蔓延扩张,但无法长高。成熟的企业是能够面对管理创新的。工资集体协商轰轰烈烈地开展,企业游离在外,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是在对企业“犯罪”。
面对成本,我们可以规避、也可以接受。如果不能规避,则需要接受,而不是既不能规避,又不去接受,这不是理性的经营思路。对于一项必将接受的成本,企业是需要做好准备的。想想吧,工资集体协商,我们还在等待什么?
台湾远东百货旗下的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8月18日对外宣布,公司调整大陆市场的布局策略,将于今年底前关闭北京太平洋百货盈科店与五棵松店,以调整财务结构。专家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成本上涨,企业在通货膨胀中只能靠自身吸收成本上升的压力。北京太平洋百货采取的是联营的经营模式,实质上是租赁物业的二道贩子,面对真正的业主提高房租,再加上去年的涨工资潮,将其逼到或者提高铺面租金,或者自身消化亏损的尴尬境地。有消息称,2009年至今年一季度,太平洋百货在北京地区的亏损超过7000万元,于是不堪重负,只能关门走人。于是,一些台商就惊呼大陆的劳动政策将其推到了死亡边缘,这就是错误归因了。就近两年的劳动政策来看,没有特别针对某个行业或者某个区域的企业,即便有影响也是全行业的。北京太平洋百货的失败只是经营模式的失败,而不能归因为政策的影响。它的这种联营模式形成了依靠通道费用的盈利模式,也形成了低利润和低待遇的恶性循环,对中国百货业是极其有害的。企业的长足发展,应该走创新之路,思考如何增加产品、品牌的附加值,而不是一方面一味压低职工工资,竭尽所能的降低各类成本,一方面在市场上大搞价格战,搞所谓的薄利多销,美其名曰开源节流。如此经营公司未免也太简单了,侥幸做大,也是简单地复制自己所谓的成功模式,一旦政策基本面有什么风吹草动,薄利就变成无利,甚至亏损了。北京太平洋百货的经营模式注定了它的先天不足,而它还坚持墨守成规,无视潜在的成本上涨风险,终于将企业推到了极其危险的境地。
作为必将带来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应做好接纳的准备,把即将增加的成本考虑进发展规划中去,而不是坐等这只靴子慢慢从头顶掉下来。在这个三年的政策缓冲期里,公司尚有回旋的余地,一旦大限及至,政策必将愈加严厉,届时哪里还有时间摸着石头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条河。
文/刘士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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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基本面
1.为什么企业不欢迎——成本因素制约工资调整
在改革开放31年的今天,我们的企业环境早已不是生产多少就能卖多少的卖方市场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使销售价格日益透明,一些企业为了拿到订单,甚至在销售单价仅仅刚够弥补单位变动成本就承接项目。因为,如果你不开工,固定资产照样折旧,房租水电照样支付,员工的工资还是得按时发放,如果有借款,利息也必须支付,诸如此类,无论你开工或者不开工,这些固定成本就在那里,不增不减。在可控的成本当中,单位人工成本控制是许多企业潜心研究的控制项目,现在要协商涨工资,如果甲乙丙丁都涨了,但戊己庚辛没有涨,那后者势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一个相对优势的地位。所以,在工资集体协商面前,许多企业采取的是一种观望的态度,用企业的话讲,不是我不涨工资,如果大家都涨了,我也应该涨。从这一点来看,企业并不是简单的拒绝工资集体协商这件事,而是担心自己涨工资了,而同行业其他企业没有涨,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了。所以,2010年9月在深圳的香港47家商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如果《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通过,将导致大批港企倒闭,并引发撤资潮,这些香港企业的顾虑是不无道理的。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以低廉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优势,过分依赖增加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增长方式,使工资成本的变动在总成本中变得极其敏感,工资增加,企业将面临极大的经营压力。
2.为什么要一刀切——一刀切成了推行制度的前提措施
由于担心自身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一些企业不愿意配合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如何消除企
业这种顾虑呢?那只能由政府强制推行,确保所有企业在这个制度的执行中公开公平。今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宁夏规定,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可罚至3万;福建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可参考物价,拒协商企业受处罚;湖北襄樊工资集体协商不留“死角”;而走在该制度前列的广东和浙江,更是打出了组合拳保障该制度的贯彻执行;广州中山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动态跟踪考核,并将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各项评先评优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浙江杭州去年还出台了《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工资管理纳入企业评价体系,作为政府扶持和监控的一个重要指标。
政府这样一刀切,好还是不好呢?从经济学理论上讲,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用工成本普遍上涨,自然会推高物价,企业的利润还是能保证的。所以,普遍实施,才是推行该制度的一个前提条件。至少,应该拿出这样一个架势,并且要限定期限,不然,走在前面的企业岂不成了“敢死”冲锋队了。
从1996年5月17日出台《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到2000年11月劳动部发布第9号令《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9号令”),到今年全国总工会出台《规划》,工资集体协商之路走了16年,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总结16年来的经验,可以看出,工资集体协商必须一刀切,并且要快,拖拖沓沓,蹒跚而行,只能功败垂成。
3.为什么该制度如火如荼地开展——从背景看工资集体协商的出台
2010年4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的2010年重点改革任务中,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被置于突出位置。今年年初,刚刚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增加国民收入的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被强力推行。可以看出,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措施。在物价指数居高不下,国内生产总值每年以超过8%的速度增长的情况下,国内职工收入徘徊不前,贫富差距一步步拉大,增加国民收入成为不得不完成的一个任务,这也是保障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举措。因此,工资是必须要涨的,这是大势所趋,是对企业主和职工之间收入的分配进行调整。
虽然9号令规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共九个方面,但核心内容依然是涨工资。
人社部称,“十二五”期间内争取实现职工工资翻番。从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悉,2011年浙江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已正式发布,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增长下线为5%,不设增长上线。虽然都说工资集体协商和涨工资不是一码事,不过从这些背景资料看,涨工资应该是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一个强大动因,使拖沓执行16年之久不为人知的一项制度一时间赫然兀立在公众面前。因为我国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所以政府在经济管理的手段上,侧重于市场调控,而不是行政干预。但由于工资的增长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角度出发,政府必须在收入分配方面有所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劳资双方协调收入分配方案的一个看起来十分“恰当”的市场手段而被起用。因此,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来增加职工工资水平,便被寄予厚望。
工资集体协商的运行现状
由于工资集体协商诸多的“深远意义”,业已成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内经济高速发展,而国民收入增长缓慢,提倡15%的工资增长水平包含了对前些年工资滞涨的一个补涨。虽然从长期来看,当普遍施行该制度之后,推高的物价能弥补工资上涨的压力,但短期势必造成一些企业的经营困境,所以一些企业会十分抵触该制度的贯彻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工会干部反映,关系不顺、说话不硬,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最大障碍。企业老板也存在不理解他们工作的情况,一家经营猪脚的餐饮业老板见到他们就喊“出去,出去”。而工会受制于行政部门或资方,工会干部的工资、奖金,包括职业评价
都掌握在资方一边,他的立场难免有时会出现问题,这些都会客观制约该制度的开展。时间紧、任务重,这些都反映出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所必将面临的诸多棘手问题。
由于上述这些特质,注定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不会持欢迎态度。有史以来,中国从未出现过老板和员工商量涨工资的事。涨不涨、涨多少、怎么涨,从来都是老板们大手一挥,一诺千金。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中,周润发饰演的皇帝对太子说:“我可以给你,但你不能抢!”企业家们也是这种心态。英雄莫问出处,且不谈他们是如何先富起来的,就现在这些或多或少的财富,可以捐赠行善,可以出资为公,不过都是自己一人说了算,由不得别人指挥。所以,面对工会的说辞,他们心里的反感和抗拒是无法言喻的。但这都无济于事,虽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但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级工会积极行动,依靠党、依托社会,势必按期完成这一场毫无悬念的工作任务。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势如破竹之势,在神州大地迅速地开展起来。现在,北京东城区将基本完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续)订、备案工作,努力实现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签(续)订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天津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约率超过85%;今年的8月31日,经过上海全市公开招聘选拔,首批68位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接到上海市总工会颁发的“区县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书,这意味着上海市总工会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正式成立;截至2011年6月底,通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重庆市已建工会企业中签订集体合同5947份,覆盖企业8657个,覆盖职工近110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627份,覆盖企业7297个,覆盖职工近70万人,年内覆盖率将达70%;广东计划到2011年底,全省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60%……其他省市也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准备充分,投入的人力物力都十分巨大。照此进度,3年内全面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不成问题的。
该制度的出现就注定了它的“矛盾”地位。由于受益者是千千万万的劳动者,所以会受到广大社会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支持,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资本方掌握了劳动定价权,因此在一个个具体的企业里面,这些普通的劳动者在薪资方面是没有发言权的。所以,这样一个看起来十分“好”的制度,在自由经济环境里,似乎有些生不逢时,只有等到行政干预,才仿佛突然“破土而出”,并且蓬勃发展。
行政干预工资集体协商
是否违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由政府牵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政府干预劳动力定价,是否违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出现像200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样的反向效果?
笔者认为,房地产包括“房”和“地”,当年房地产调控调“房”不调“地”,效果自然适得其反,加上又逢全球金融危机,被房地产绑架的GDP主义抬头,宣称中国经济就像是骑自行车,只能快,不能慢,慢了就要倒下,GDP的增幅必须保持在8%以上才能保证就业、内需等诸多方面的平衡,于是出现2009年第四季度打虎不死、反为虎伤的房地产价格疯涨局面。而工资集体协商是完完全全地调控大大小小的企业,并且是先从大
企业开始,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从技术层面来讲,是毫无悬念的。就像当年推行国企抓大放小政策一样,朱镕基任总理时曾说过,就像一个胶卷、一瓶饮料这样的事,不必上升到民族的高度。只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做的事,又不伤国之根本,是不难推行的。
成本要素包括料工费三项,如果工资上涨的幅度超过物价上涨水平,则会导致工资支出在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增加,这在高附加值生产企业是十分良性的局面。而在低端制造企业,工资的上涨直接推高成本,失去市场竞争优势。所以,一旦该制度全面推行,会出现各大产业链的洗牌,一些能提供较高附加值的企业就会站得更稳、走得更远,而那些靠一再压低工人工资、增加工作时间的粗放式经营的企业,则会面临困境。还是借用朱总理那句话,三两个效益不好的小厂退出,何尝不是排血疗法。
这是在定规则,好比开餐馆,你得通过体检,办理健康证,未来在中国开企业,就得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这是一个门槛。这就像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欧2排放标准一样的一个标准,该制度在全面推行后,不会给经济带来震动。
企业应化被动等待为主动实施
可以想象,当工资集体协商全面展开的时候,作为企业,却毫无准备,将会是怎样的手足无措。或许在别人由于增加工资推高成本后自己暂时取得了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工资集体协商是很快就要来到的,那时别人已经通过在企业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让公司走上了一个稳定良性的发展轨道,而自己则像一个后进的学生,在一个个突如其来的矛盾和冲突面前,只能望其项背了。
企业的发展包括初创期的高速发展,开拓期的稳定发展,危机期的调整策略,衰退期的收缩策略。民营企业受经营者、经营项目的自然周期限制,往往无法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公众性的股份制企业不容易受经营者的自然周期限制,但在主营项目的经营方面,仍然面临周期的影响。无论哪种企业,在高速发展之后,必然进行痛苦的管理改革,不然只能在自身无法突破的天花板下蔓延扩张,但无法长高。成熟的企业是能够面对管理创新的。工资集体协商轰轰烈烈地开展,企业游离在外,作为企业的管理者,是在对企业“犯罪”。
面对成本,我们可以规避、也可以接受。如果不能规避,则需要接受,而不是既不能规避,又不去接受,这不是理性的经营思路。对于一项必将接受的成本,企业是需要做好准备的。想想吧,工资集体协商,我们还在等待什么?
台湾远东百货旗下的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8月18日对外宣布,公司调整大陆市场的布局策略,将于今年底前关闭北京太平洋百货盈科店与五棵松店,以调整财务结构。专家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成本上涨,企业在通货膨胀中只能靠自身吸收成本上升的压力。北京太平洋百货采取的是联营的经营模式,实质上是租赁物业的二道贩子,面对真正的业主提高房租,再加上去年的涨工资潮,将其逼到或者提高铺面租金,或者自身消化亏损的尴尬境地。有消息称,2009年至今年一季度,太平洋百货在北京地区的亏损超过7000万元,于是不堪重负,只能关门走人。于是,一些台商就惊呼大陆的劳动政策将其推到了死亡边缘,这就是错误归因了。就近两年的劳动政策来看,没有特别针对某个行业或者某个区域的企业,即便有影响也是全行业的。北京太平洋百货的失败只是经营模式的失败,而不能归因为政策的影响。它的这种联营模式形成了依靠通道费用的盈利模式,也形成了低利润和低待遇的恶性循环,对中国百货业是极其有害的。企业的长足发展,应该走创新之路,思考如何增加产品、品牌的附加值,而不是一方面一味压低职工工资,竭尽所能的降低各类成本,一方面在市场上大搞价格战,搞所谓的薄利多销,美其名曰开源节流。如此经营公司未免也太简单了,侥幸做大,也是简单地复制自己所谓的成功模式,一旦政策基本面有什么风吹草动,薄利就变成无利,甚至亏损了。北京太平洋百货的经营模式注定了它的先天不足,而它还坚持墨守成规,无视潜在的成本上涨风险,终于将企业推到了极其危险的境地。
作为必将带来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应做好接纳的准备,把即将增加的成本考虑进发展规划中去,而不是坐等这只靴子慢慢从头顶掉下来。在这个三年的政策缓冲期里,公司尚有回旋的余地,一旦大限及至,政策必将愈加严厉,届时哪里还有时间摸着石头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条河。
文/刘士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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