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煤炭生产的安全管理

  摘要: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加大,煤炭主体能源的地位依旧稳固,随着煤炭需求量的增加,企业对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面临的各种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国家煤炭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虽然事故总数和事故伤亡总人数呈下降趋势,但是依然无法改变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的事实。在高危险系数的面前,我们的煤炭主管部门以及煤炭生产企业必须采取明确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且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并且降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管理措施;危险源

  随着各地经济的高速发展,科技不断进步,人们对新型能源不断探索的过程中,煤炭作为我国能源结构主体能源的地位没有改变,并且在未来若干年仍会保持其不可动摇的主导地位。随着经济发展,人类对能源需求的加大,我们的矿山企业面对的是如何能够让且也效益的最大化,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孙继平教授曾在神东公司的安全培训课上提出过煤矿生产中事故的产生90%以上几乎都是人为造成的,那么国家对于煤炭企业的监管及企业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监管部门来讲必须严格执行监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若事故已经发生了,就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煤矿要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监控系统。

  重大危险源预防预警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瓦斯管理措施: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要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对全矿各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烟雾、风速、温度及主要通风机的负压、电机运转参数、局部通风机和其他设备的开停实施连续监控,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瓦电闭锁功能。对采空区及废旧巷道密闭要定期进行维护维修。特殊工种及安全管理人员随身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及特定位置的瓦斯含量情况,瓦检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瓦斯进行检查。对瓦斯超限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煤炭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启动相应预案。

  2、煤尘管理措施:我国绝大部分煤矿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煤尘爆炸重大危险源在我国绝大部分煤矿均存在。

  井下巷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净化水幕,各转载点必须设喷雾装置,采煤机、掘进机必须按规定设立喷雾装置,对巷道煤尘要进行定期冲洗、检测。

  3、顶板管理措施:煤矿采煤工作面要建立矿压在线监测系统,对顶板压力进行实时监测,顺槽及掘进巷道中要安装顶板离层仪,定期观测顶板活动情况,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数据的观测、记录、整理、分析,以及矿压的预测预报。

  4、火灾及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管理措施:火灾事故重分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由煤层自燃引起,外因火灾由电火花、明火、机械摩擦、放炮、瓦斯煤。尘爆炸等引起。

  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其它地点按规定安设CO、温度传感器,有着火迹象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特殊工种及安全管理人员随身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实时监测采空区及附近温度及CO含量情况,在易自燃物料如油脂及电缆、电气附近放置灭火器、消防栓、沙箱等灭火器材,井下工作面及两顺槽内严禁动火作业,井下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管路。运输皮带温度、烟雾等保护系统完好、有效。

  5、水灾管理措施:要完善水文地质资料,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先探后掘。存在奥灰水威胁的煤矿必须由有资质部门进行论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对存在上覆水的煤矿必须先进行探放水作业,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对矿井和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要进行预测、监测。对采空区裂缝要及时进行填埋。完善煤矿排水系统,确保发生水灾时,水泵的工作能力能够满足排水的需要。完善地面工业广场的排水系统,设置排洪沟等设施。编制完善的“雨季三防”措施,备足“雨季三防”物资,遇到强对流天气,要立即撤出井下、采坑内所有人员。例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部煤矿埋深较浅,如采空区裂缝不能及时填埋,地表水可能通过裂缝溃入井下;遇有大到暴雨天气,雨水可能通过井筒溃入井下。

  6、防止边坡坍塌、滑坡管理措施:煤矿要选择适当的开采技术和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合理进行炸破作业,减少炸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对于边坡有滑动倾向的矿山,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

  7、火工品管理措施:凡使用火工品各煤矿企业均存在。煤矿在使用火火品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并根据煤矿实际情况编制《爆破说明书》,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露天开采煤矿禁止爆破作业。禁止在火区内爆破。

  8、机电管理措施:煤矿设备选型不合理、设备失爆、电气保护不齐全或保护装置不灵敏、违章操作等原因可能造成机电事故。

  井下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有“MA”标志,严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机电设备,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检测、检验。

  9、提升运输管理措施:提升机的各种保护要齐全、有效、可靠并动作灵敏。皮带必须按规定安设各种保护装置,并做运行可靠。斜井提升必须按规定安设挡车、阻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人车和货车严禁混挂、超载,轨道铺设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时(井下必须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检测,入井(坑)前必须对转向、制动、灯光等进行检查,各种交通标志和设施必须齐全,必须按规定行驶,运人时必须使用专用人车。

  除了加大对以上各方面的监管,还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针对于不同事故形成其各自不同完整、有序的方案,合理分工,并且责任到人,落实到细节。这就要求煤炭企业与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在事故发生时临危不乱,努力实现损失的最小化。

  郑晶晶 赵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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