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今年国际税收有六大任务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税务总局,税收,避税
  • 发布时间:2015-02-10 13:26

  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西南昌召开了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14年国际税收工作成绩,并部署了2015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持续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的工作任务。

  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勇出席会议并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敏锐应对国际税收制度重要变革,努力提升我国的税收影响力和话语权,持续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推动国际税收现代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2014年:反避税、调查贡献收入523亿

  张志勇在工作会议上指出,2014年是我国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一年来,税务部门在深度参与国际税改、提升跨境税源管理、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工作质效及提升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开了好头。

  2014年,我国税务机关在提升跨境税源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首先,全国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1355亿元,同比增长15.5%;其次,反避税管理、调查等工作对税收贡献523亿,其中调查补税78.9亿,完成反避税案件257件,平均个案补税金额3068万元,而在2005年反避税调查平均个案补税金额仅为127万元,10年间增长了23倍;再次,全年共受理税收协定待遇申请9627件,减免税款共计138.8亿元;此外,充分发挥了情报交换在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方面的作用,全年核查各类案件470余件,查补税款8.5亿元。

  记者了解到,上述非居民税收收入主要来自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其中,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据介绍,国际税收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是2014年非居民税收大幅增长的重要因素。去年,税务部门制订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方案》,推动构建我国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制度体系;规范了反避税操作规范和管理程序,制定发布了《一般反避税管理规程》;同时,在非居民、税收协定相关政策方面,发布了《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办法》,并出台了居民企业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报告制度;此外,在《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中加入反避税、金融机构报送信息等规定,并推进《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实施。

  除此之外,2014年我国税务机关还深度参与了国际税收改革工作,例如,全面参与国际“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以及“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双边税务交流。同时,在国际税收信息化保障方面,去年税务机关依托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征管系统,开发了跨国企业利润动态监控系统,启动中美《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政府间协定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还加强与第三方信息交换的业务平台建设。

  2015年面临国际税收六大工作任务

  张志勇强调,2014年11月习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提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这是新形势下我国税务部门做好国际税收工作的重要指引。2015年1月初,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税收改革”、“税收法治”、“税收开放”三轮驱动,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对全国税务部门的国际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张志勇要求,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机关要努力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全球税收合作。要更加积极地参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后续工作,做好成果转化,并做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执行以及对外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化与OECD等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的交流合作。

  二是打击国际逃避税。继续积极参与《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工作,增补反避税等国际税收相关内容。加大调查调整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重大逃避税案件。稳步推进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和转让定价相应调整的磋商工作,努力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现象。

  三是完善国际税收制度。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的税收协定谈判。完善国际税收相关政策,规范国际税收管理程序,提高税收执法的确定性和统一性,提升税务机关执法的透明度,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四是建立健全“走出去”税收服务和管理体系。配合“一带一路”等对外开放战略,建立健全境外税收服务与管理体系。配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为“走出去”纳税人开展宣讲。开展境外所得风险分析,并采取措施实施风险应对。防范对外投资逃避税。

  五是强化跨境税源管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国际税收管理,将国际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加强事后管理,对内制定风险管理指引,对外发布国际税收风险提示,完善国际税收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国际税收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通过绩效管理手段,将国际税收重点工作纳入考核。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税收征管数据和第三方信息,深入开展国际税收分析。

  进一步规范国内税收征管秩序

  在提出今年国际税收六大工作任务之际,税务总局也加强了国内的税收管理。2月5日,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的通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

  税务总局指出,去年以来,面对经济税源增速放缓的严峻挑战,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了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但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收过头税、空转等虚增收入现象,严重违背了依法征税的原则。对此,税务总局提出了四大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征税,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同时,越是在税收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越不能“寅吃卯粮”。要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坚决避免突击收税,切实保证税收收入质量。

  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绝不能以税收收入任务紧张为由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打折扣。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执行包括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防止擅自或变相减免税。

  三是强化税收收入质量管理。要将收入质量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风险管理、税收入库、税收与经济匹配性等方面的考核,定期测算下发评价结果并做好反馈,加强对税收收入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对纳税人申报的异常税款要严格审核,把好入口关;对已入库税款要认真甄别,对“问题税款”积极退库、调库。强化税收会计监督,及时发现税收执法风险,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要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组织收入、征收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越权征税、违规征税、税收政策不落实、收过头税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促进规范税收执法,做到依法征管。对地方违规干预税收的行为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坚决防止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税收征管秩序。

  本报记者 沈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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