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条件还可进一步放宽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 发布时间:2015-02-10 13:29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直以来,大多数地方尽管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租房,但是都设有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有些地方此一比例还定得比较高,从而导致不少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与低收入人群,尽管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却事实上无法利用公积金租房,并不得不另外掏钱租房居住,两方面都需减少实际收入,从而让其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而这无疑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人们居住功能未能得到更为充分发挥的体现。

  另一方面,在都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形下,部分低收入人群可能一直无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而部分高收入人群却可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数套住房,如果低收入人群由于受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限制,也无法利用公积金租房,也就会在客观上造成低收入人群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只是为高收入人群所用,其缴纳公积金只是起到了帮助高收入人群买房的效用,而于其自身居住没有益处。而这实际上也是有损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领域的公平公正的体现。

  而国家相关部门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即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则有利于更多的低收入人群利用缴存公积金租房,减轻其经济负担,从而能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人们居住的功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并促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领域的公平公正。

  从以上意义来说,国家相关部门此次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无疑是值得赞赏的人性化举措。而实际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还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比如全面推行像有些地方实行的允许低保户发生危重疾病及遭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职工月收入低于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可以定期提取公积金等等,以经由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文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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