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至今,西藏珠峰收购塔中矿业之事可谓一波三折,2月3日,证监会披露了在公司第二次并购塔中矿业的背后,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职员薛峰利用内幕信息牟利的违法行为。
据查明,2012年5月9日,西藏珠峰准备重启收购塔中矿业重大资产重组事项。5月10日,西藏珠峰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海成集团召集上海申威联合薛某琼等人就定向增发工作进程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财务审计相关工作。5月28日,西藏珠峰召开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重组工作,明确了重组项目时间表。6月8日,西藏珠峰召开第1次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增发新股方案,参会人员有海成集团、西藏珠峰、长城证券、华普天健、上海申威联合等相关人员,其中包括薛某琼。6月19日,西藏珠峰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3年3月1日发布重组方案。
证监会认为,西藏珠峰收购塔中矿业股权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2年5月9日。薛某琼作为上海申威联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普天健承接西藏珠峰重组的资产评估、审计与盈利预测业务,且于2012年5月10日参加了财务审计协调会,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者薛峰与薛某琼系夫妻关系。
据查,“薛峰”账户于2012年5月15日至6月7日共买入ST珠峰6.83万股,成交金额42.81万元,2013年3月14日至15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76.68万元,盈利总计33.43万元。“薛某琼”账户也由薛峰实际控制,于2012年5月15日买入ST珠峰3400股,并于2012年5月17日全部卖出,盈利总计958.63元。另一个由薛峰实际控制的“薛某”账户于2012年5月15日至17日共买入ST珠峰8600股,并于2013年3月14日至15日全部卖出,盈利总计3.91万元。
也就是说,薛峰在内幕敏感期通过上述账户累计买入ST珠峰8.03万股,成交金额50.66万元,盈利总计37.44万元,故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7.44万元,并处以37.44万元罚款。
(记者 张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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