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正义的初衷 打假将沦为假货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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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31 08:16
1995年3月,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他意识到这可能是假货,紧接着又买了10副,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引发舆论关注,因而被称为“打假第一人”。如今,王海职业打假,每年赚400多万。他给自己定了30万的打假起步价。王海说,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
打假成为一种职业,而且还能赚得盆满钵满,这本身就是极不正常的。而这种不正常背后隐含的市场上假货泛滥、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不力等问题,就更加让人感觉不正常了。
回到职业打假本身上来,其本质是在合理利用法律。因此,只要不违法,不敲诈,无论职业打假的目的是打击假货,还是纯粹为了赚钱,都是无可厚非的。但职业打假风生水起,却实在是不该只盯着钱,不该只盯着每年能赚400万元而打假。换言之,职业打击假货,以售假者的赔偿为生财之源,这没有什么不可以,但起码,职业打假不能“从来和正义无关”,不能抛开正义与公平追求。
当职业打假抛开正义时,其显然就有了偏离轨道之可能,也变得非常可怕。比如其一,没有了正义的职业打假,很难保证不会沦为只为了钱的职业敲诈。比如其二,抛开了正义,赚钱是唯一高尚的追求,职业打假在商家“私了”的请求下,显然就没有了应有的免疫力。而一旦职业打假与售假商家“私了”,假货的源头自然无从知晓,商家为了赚回赔偿的钱,难免继续售假,甚至给假货加价,普通消费者最终还是受害者,而且受害的程度更大、更深。比如其三,“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职业打假者为了钱难保不会和商家“合作”,去收取商家的“封口费”“保护费”等。
当然,王海是职业打假第一人,他可能不会因为抛开了正义去打假,就此堕落。但职业打假并非王海一人,王海职业打假为了赚钱可以抛开正义,其他打假人自然也可以抛开对法律的敬畏,最终沦为假货的“帮凶”,这显然不是随意猜测与危言耸听的!
基于此,以笔者之见,职业打假取得相应赔偿,以要求赔偿为生财之道,这无可厚非。但职业打假不应该抛弃正义,不能仅仅沦为赚钱的工具,不能发现了假货只收赔偿,不再关注其社会危害性,甚至连到工商等相关管理部门投诉的程序也懒得再走!
文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