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超标完成13项行政审批权取消下放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行政审批权,会计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2015-03-31 08:19

  根据国务院最新公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财政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又增5项。加上此前已公布取消的8项,财政部提出于2013~2014年取消下放13项审批事项的目标全部实现。据统计,财政部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率达52%,超过本届政府提出的任期内减少三分之一审批事项的目标。

  此次财政部取消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境外(包括港澳台)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审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认定、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审批、对财政有影响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核。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教授王雍君表示,财政部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多个涉及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可谓是自己动了自己的“奶酪”,但这也体现出了财政部简政放权的决心。以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核为例,取消这一事项审批权实际上就是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让企业根据规定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免除转持的条件,符合规定企业可以自行免除转持义务,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卓奇也表示,以前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都要进行申请,且该申请只有3年有效期,每3年都要进行延期,否则便失去资格。与此前财政部下放的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等事项不同,此次财政部取消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的审批,将对整个市场、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深刻影响。很多国际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跟随他们的客户来到中国,为中国市场带来更多资源,同时加剧国内行业竞争,促使整个行业更加职业化、国际化。

  财政部条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转变政府职能,财政部在过去一年中还重点清理了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以严格审批事项设立。按照“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精神,财政部对现有的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了处理意见,已有3项经国务院审议决定取消,另外5项正在进一步研究审核中,到今年4月底,将全部清理调整完毕,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同时,自去年6月以来,财政部按照国审办部署,对财政部门实施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将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全部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表示,上述措施有利于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的作用,可以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也为进一步促进专业人员就业、释放市场活力创造了环境。

  在推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财政部也在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审批职能取消下放后出现监管“真空”。如及时公开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要求各单位、各地方切实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确保后续监管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加强信息通报和组织日常巡查;等等。

  (记者 任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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