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实业大股东违规排污被罚 公司称不受影响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荣华实业,雾霾,环保法,排污
  • 发布时间:2015-03-31 09:20

  自今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开始实施,其中多项新规系首次推出,例如降低公益诉讼的门槛、实行按日计罚不封顶、针对雾霾的有关环境信息标准统一化等,新《环保法》的实施使得多家环保排放不达标企业倍感压力。

  虽然新《环保法》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规,但依然有公司敢于顶风作案。

  荣华大股东违规排污被罚

  3月22日晚间,荣华实业公告称,公司大股东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简称“荣华工贸”)因在调试生产过程中向腾格里沙漠排放污水被罚款300万元,涉案生产项目被相关部门依法勒令停产,留存的污水已经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完毕,待专家评估论证后,再对该处沙漠进行后续治理。同时,荣华工贸法定代表人张严德被立案调查,两名直接责任人被拘留。另据媒体报道,武威市、凉州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已被停职并接受审查。

  据荣华实业2014年年报显示,荣华工贸是荣华实业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6.37%股份,该公司董事长张严德持有荣华工贸61.55%股份,是荣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据事件调查组及环保、水利专家初步调查,2014年5月,荣华工贸在环保设施没有完全建成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调试生产,半年后开始通过私设的暗管向沙漠违规排放生产废水。2014年5月28日至2015年3月6日,平均日排放不达标中水971吨,累计排放27.17万吨。其中18.79万吨用于荣华公司投资建成的荣生沙漠公路两侧树木绿化灌溉,8.37万吨通过铺设的暗管直接排入沙漠腹地,污水坑达23个,污染面积266亩。

  据了解,目前,荣华工贸违规排出的污水已被抽走,沙坑中将近2万吨的污泥也被运往武威市垃圾处理厂填埋。

  那么,荣华工贸此次被罚的300万元究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按日累计罚款,还是一次性罚的款?对此,赛迪顾问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成宇涛表示:“此次荣华工贸被罚的300万元应该是累计计算出来的。”

  罚款远高于处理成本

  “自2014年5月28日至今年3月6日,正好是300天左右,根据《新环保法》中规定的按日计罚不封顶,公司此次被罚金额300万元左右。”成宇涛告诉记者。他表示,此次对荣华工贸的罚款数额,已经算近几年中因违法排污被罚企业中较多的了。

  公开资料显示,荣华工贸系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民营企业,是全国首批15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甘肃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2011年8月份,该公司由凉州城区迁至城东11公里的发放镇沙子沟村,实施易地搬迁和技改扩建,并规划建设年产30万吨玉米淀粉、12万吨谷氨酸等项目。2014年5月份,项目主要生产工程基本建成,但污染防治设施却没有同步配套建成。

  成宇涛认为:“从荣华工贸的情况来看,处理谷氨酸等产生的废水如果要进行加工处理到能够排放级别的话,成本在4元/吨左右,此次公司违法排放量在27.17万吨,也就是说处理成本在108万元左右,而有关部门对其处以300万元左右的罚款,已经比处理成本高出了200万元,能够给其它违规企业带来警示。”

  荣华实业称不受影响

  荣华实业还在公告中提到,虽然荣华工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但其余涉案人员以及涉案项目均与上市公司没有关系。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受到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在荣华工贸所在新区没有相关业务,我们自主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荣华实业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士亦对记者表示。

  有分析师表示,情况可能确如公司公告中表述的。“因为荣华工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农业产业,而荣华实业所从事的是其他的产业,并没有直接联系,大股东此次被罚了300万元,从短期看对荣华实业构不成什么影响。”

  不过,长期关注资本市场的知名律师宋一欣认为,此事对公司没有直接的影响,但不排除潜在影响。“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立案调查进度和结果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4日晚间,荣华实业发布了2014年年度业绩报告。据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同比增长2.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5.8万元,同比下降614.62%。

  对此,荣华实业表示,成本上升过快成为吞噬利润的主因。公司2014年全部营业收入来自全资子公司浙商矿业,受宏观环境影响,黄金价格持续低位震荡运行,浙商矿业全年平均黄金售价较以往降幅较大,生产成本又出现上升,导致2014年发生亏损。

  (记者 张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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