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出国预算未通过审核不得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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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出国预算,审核,内部控制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6-29 14:55
近日,记者从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了解到,为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该局相继出台了《芝罘区机关事业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一系列经费管理办法,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公务活动经费管理体系。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该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加强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出访团组应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有关管理办法特别指出,各部门及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严控费用规模,严格计划执行,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各单位应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报销经费,不得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费用支出。
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
(记者 任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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