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注协公开谴责重庆茂源所及沈东民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 发布时间:2015-11-10 16:07

  日前,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重庆注协”)发布公告,对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重庆茂源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茂源所”)及注册会计师沈东民给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公告指出,茂源所主要在三方面存在问题。首先,茂源所未建立并实施审计报告合伙人签字制度,违反了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通知》明确,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其中,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同时,茂源所及沈东民承接业务的数量超出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保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执业。此外,在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茂源所及沈东民所出具的业务报告未有效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不到位,重要审计证据不充分、不适当,审计工作不能支持审计意见的形成,未能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执业,不能保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勤勉尽责的态度,执业质量不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

  此外,重庆注协还对茂源所的注册会计师朱伟进行了通报批评,认为其未能保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达不到执业准则的要求。

  (记者 郝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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