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投资规模选择
对于企业而言,投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也并非越小越好。投资规模扩大,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标志,可以带来规模经济,但是如果投资规模是不顾具体情况的过度膨胀,也往往会带来资源的浪费。投资规模小,“船小好掉头”,企业经营轻便灵活,但规模太小,不具备规模效益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便处于不利的位置。投资规模选择的税收筹划空间主要存在两处:一是增值税方面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二是企业所得税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投资规模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以销项税额减除进项税额为最终应纳税额。这种方法优点在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能够降低税负,缺点在于适用税率较高。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征收办法。这种方法优点在于税率低,缺点则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正是由于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的不同规定,给了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的合理选择,以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孰优孰劣的决定因素在于增值率。增值率高的纳税人由于可抵扣进项少,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尽量利用税率低的优势;增值率低的纳税人拥有较多的进项可供抵扣,则应选择一般纳税人,最大程度利用进项抵扣的优势。
企业所得税投资规模选择: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选择投资规模时可以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
但是小型微利企业不是终身制的,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要根据企业当年的实际情况而定。小型微利企业要同时符合六个条件: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三是从业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100人;四是资产总额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五是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六是必须是国内的居民企业。
如果一个企业大大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完全可以把该企业进行分立,组成几个小型微利企业,每个小型微利企业经营某一方面的专业业务,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负担。但要权衡公司分立所花费的各种成本,如注册费、各种管理费用,如果各种费用支出大于节税带来的效益,则要慎重做出决策。
【案例】某建筑安装公司主要经营工程承包建筑、安装和各种建筑装饰劳务,2014年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和装饰劳务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45万、30万、25万。企业有职工人数100人,资产总额为3000万。该建筑安装公司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为200万元×25%=50万元。
如把建筑安装公司进行分立,设立甲、乙和丙三个独立的公司,其中甲对乙和丙实行100%控股,三者分别经营建筑、安装和装饰业务。甲、乙和丙三个子公司的年职工人数分别50人、30人、20人。资产总额都各自为1000万元。
如按照此方案执行,乙和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可以享受2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基于此,甲、乙和丙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145×25%=36.25万元,30×20%=6万元,25×20%=5万元,总的税负为36.25+6+5=47.25万元,比筹划前节省50-47.25=2.75万元。
文 蔡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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