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众传媒从美股退市,再登陆A股几成定局之时,其间接控股的北京央视三维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央视三维”)原董事长王咏梅近日向中国证监会补充了“行政复议”的材料,要求撤销核准分众传媒“借壳”的行政许可。
借壳事项遭行政复议
2015年12月,七喜控股发布公告称,分众传媒的借壳重组方案已获得证监会通过。但紧随其后,王咏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行政复议”,请求证监会撤销核准分众传媒“借壳”事项。
近日,王咏梅应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递交了“补充材料”。对此,有律师称,这可能是中国第一起对于上市公司“借壳重组”事项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
王咏梅认为,央视三维的商标权转让,是相关方恶意串通实施,通过关联交易将央视三维名下的注册商标无偿转让,损害了她的合法利益,实质上也是分众传媒在掏空央视三维的业务和资产。“央视三维商标权转让过程并不合法合规。”她称。
据分众传媒方面表述,王咏梅在分众传媒回归A股的过程中,向证监会反复举报,证监会上市部和重组委在审核过程中就多次要求公司就此事进行自查,并要求券商和律师核查。分众传媒副总裁嵇海荣此前曾表示,目前分众传媒在A股上市的工作已经完成,此事不会对新的上市公司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当事人称一告到底
据了解,王咏梅是拥有诸多知名注册商标的央视三维公司创始人之一。2006年,分众传媒在美国挂牌上市后的第二年,透过其关联方,受让了央视三维70%股权。王咏梅个人对央视三维的持股比例被稀释到10%,并逐步从公司管理层退出。
王咏梅的授权代表称,近几年王咏梅并不直接参与央视三维的决策、人事、财务等,直到2015年6月分众传媒启动对江苏宏达借壳开始,才正式介入。资料显示,当时央视三维将其所持有的三个注册商标权转让了给分众传媒子公司分众晶视。
王咏梅遂以央视三维、分众晶视为被告、七喜控股为第三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央视三维向分众晶视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无效。法院已于2015年10月29日受理,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内监管机构对新兴产业公司上市的鼓励,中概股回归A股、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现象频频发生。但中概股私有化和拆除VIE架构的运作流程极其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协调。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需合法合规,并处理好与中小股东的关系,保护其正当利益。”
(记者 赵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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