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发放岂能如此任性与奇葩?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年终奖,企业文化,垄断
  • 发布时间:2015-01-27 09:06

  临近年底,最近不少企业陆续开始发放年终奖,浙江宁海一网友爆料称,今年公司发的年终奖居然是三箱辣条和两瓶酱油。事实上,类似的企业并非个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食品是不少企业领导爱发的年终奖,有的企业发给每个员工一个大南瓜,有的企业则发过两捆大葱,还有企业根据员工酒量发酒。(1月16日《扬子晚报》)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不少企业在这个时候都会举办年会,发放年终奖,这是很多人工作了一年最期待的时刻。但有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形式千奇百怪,甚至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有的发辣条和酱油,有的发大南瓜和大葱,还有的根据员工酒量发酒;更有甚者,去年春节,浙江金华一家企业规定,喝多少酒,就拿多少年终奖。你看,年终奖就是这么任性。

  然而,企业年终奖千奇百怪,还在其次;一些公权部门及垄断行业,年终奖更是任性。2014年2月,湖南郴州永兴县一名科级干部透露,该县规定年终奖不得超过2600元。但他们单位对外称是发了2400元,实际上也偷偷发了万把块钱。然而,这仅是浮出水面的一个案例。可见,中央针对节日奖金福利的相关禁令,在一些地方,遭到了软抵抗。一方面,某些单位逢年过节滥发奖金和物资,已形成一种“光荣传统”,如今让其舍弃这种“光荣传统”,还真有点不适应,只得进行变通,变“明发”为“暗补”,以此同中央禁令“躲猫猫”,逃避组织监督。

  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已经使滥发年终奖的不良风气得到明显好转,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敢明里违纪,却暗里违规。毕竟,暗箱操作,禁令一时难以覆盖,考验也由此而生。因此,针对滥发年终奖现象,各地要切实抓好监督检查,注重跟踪问政,重点关注变相违纪现象,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制度真正能够做到管住人、管住事、管住财,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当然,禁止滥发年终奖,并非是将年终奖一律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的年终福利,理应得到保障。关键是,要制定一个标准,不能让年终奖再任性下去。至于企业的年终奖,也应该规范。给员工发年终奖,体现了企业对员工一年工作的尊重和褒奖,有助于融洽劳资双方长远、和谐的关系,对于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大有裨益。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给员工发年终奖,就是一种企业文化。而企业文化,实际上是一种用人文化,应以人为本,对员工实行人性化的关怀,不能让年终奖像酒和大葱一样任性。

  文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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