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按日计罚”还需有三防
- 来源:财会信报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环保,按日计罚,污染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6-09 12:45
超排污染物,陕西咸阳一家企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近日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
在陕西省之前,河北、山西、重庆甚至新疆等省份,都早已经先行一步,开出了相关“按日计罚”的罚单。这种对违法企业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的连续处罚方式,是新《环保法》的有力武器,也确实可以将企业罚痛、罚怕,然后督促其整改,消除相关违法排污等行为。
但很明显的是,“按日计罚”的罚单虽然越来越多,其背后一些问题也日渐暴露。对此,我们显然还需要有“三防”。
一防相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甚至搞罚款经济。众所周知,有些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环境被污染了罚多少钱都没用,花多少钱也无法治理。但一些执法部门依赖于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威力”,在首次处罚之后,不再进行必要的督促与监督整改。直到企业继续污染快80天了,才去开出一张更大的罚单。而事实上,初次处罚,责令整改都有期限。至少,立即停止污染行为是一般处罚原则。如果在限定的期限内没有整改,执法部门理应依法给予立即强制关停污染生产线,关停污染企业,甚至拘捕相关责任人等更进一步的处罚,而不是等着开“按日计罚”的罚单。
二防纸上罚款、无人缴纳问题。“按日计罚”罚单开出了多少,虽然没有详细的、全面的统计,但就媒体公开报道的情况看,全国已经不下30起了,相关罚款金额也早超过了千万元,但真正缴纳罚款者有几家?拒不缴纳的企业相关责任人被拘留甚至判刑的又有几个?因此,防止“按日计罚”成为“纸老虎”,罚单开出之后,相关后续工作,显然还需要跟进,需要加大力度!
三防大企业“罚不痛”,小企业“不怕罚”等情况。一方面是一些垄断企业,国字号企业等,其不在乎罚款,甚至不怕“按日计罚”,或者其总有办法不缴纳罚款,转嫁罚款等;另一方面是一些小企业产值等并不好,“死猪不怕开水烫”,大不了关门大吉,然后再想办法另起炉灶等等。对这些情况,显然都是不得不防的。
对环保违法“按日计罚”明显只是手段,杜绝污染,维护生态环境才是目的。“按日计罚”虽然强而有力,让一些违法企业害怕,但其不能代替实际执法、不能替代对违法行为的整改,更不能替代针对相关责任人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的惩罚等等!
文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