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业存单业务开展一年半之后,大额存单制度终于问世,这使得利率市场化将接近尾声。6月2日,央行正式出台《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推出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利率市场化接近尾声
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大额存单(NCDs),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央行表示,存款类金融机构可通过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第三方平台以及经央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面向个人和企业的大额存单,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类似。
据了解,大额存单采用标准期限的产品形式: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的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的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等9个品种。
对于发行额度,央行要求,“发行大额存单应当于每年首期大额存单发行前,向央行备案年度发行计划”。此外,央行明确,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考虑到存款保险赔付上限为50万元,预计各大银行针对个人投资者发行的大额存单面额将介于30万至50万之间。
温彬认为,大额存单和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已经基本到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初央行或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提升银行主动负债能力
在温彬看来,今年以来,央行连续两次提高存款利率上限,此时放开银行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存单,会进一步提升银行负债市场化和银行主动负债能力,并重塑银行业竞争格局。
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也认为,大额存单对于银行、企业和个人是个多赢的选择。对于银行来说,不仅丰富了主动负债的渠道,而且吸收资金的规模、期限、时机也都自主决定,把控能力较强。此外,根据银监会有关通知,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列入存贷比分母项,这也增加了大额存单的吸引力。而对于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来说,这是一种风险低而收益较高的投资方式,而且与理财、信托产品相比,还有可自由流通的优势。
不过,业界普遍的另一共识是,大额存单也将推升银行的负债成本。中银国际证券此前的研报认为,假设大额存单以5%的利率发行,取代目前5%的两年期定期存款,那么银行资金成本可能会被推高4个基点。
浙商证券的测算也显示,假设2015年大额存单在存款中的占比约1%,2016年大额存单在存款中的占比上升至3%,且CDs定价水平为6个月期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水平。大额存单的推出将减少银行2015年0.6%的利润,减少2016年2%的利润。
而广发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黄鑫冬则不以为然。他认为,相对于银行理财,大额存单门槛显著提高,因此市场容量偏小,短期内对负债结构影响有限。
温彬建议,为了应对利差收窄的不利影响,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战略转型,一方面要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和效率,重视资产端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另一方面要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
利率将低于同期限理财
温彬指出,大额存单包括9个品种,比普通存款期限的7个品种多了9个月和18个月两个品种,可更好地满足投资人对期限配置要求,再加上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收益较高等特征,大额存单在一定程度上会替代银行理财产品。
而在杨驰看来,由于大额存单的投资要求一般在30万元以上,远远高于银行理财产品约5万元的门槛,因此预计可参与的个人投资者群体有限。同时,大额可转让存单由于承载着银行信用,风险相对较低,正常来说收益率也会低于银行理财产品。
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李奇霖也认为,大额存单是有流动性的存款,预计发行利率低于同期限制流动的银行理财产品。
据了解,根据央行的规定,目前,大额存单的定价有两种方式,其中,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对此,温彬认为,“Shibor利率只有1年期以内的短期品种,对于大额存单1年期以上品种如何定价仍是考验,因此尽快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更加紧迫,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或将成为中长期大额存单的定价基准。”
此外,从国际经验看,成熟金融市场国家的大额存单都可以流通转让,而且活跃的二级市场是推进存单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对此,央行也表示,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大额存单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
文 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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