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那年,我和十多名毕业生到一家很有名气的公司实习。人事部经理告诉我们,公司计划从这批实习生中选出三个留在公司工作,这就意味着将有三个实习生会幸运地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这十多个实习生全都努力表现自己,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也和正式员工一样,加班加点地工作,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有表现好了才有希望成为正式员工。
五一期间,我们辛辛苦苦地加了三天班,却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加班费。本来实习生的工资要比正式员工低一半,又没有加班费,大家对此都心有不满。但是想到那三个正式员工的名额,就全都忍气吞声了。因为我平时喜欢研究法律,对《劳动法》的有关条文更是烂熟于心,于是我找到财务部经理,提出补发加班费的要求。
没想到财务部经理一脸苦笑地说“小伙子,在这里不仅你们实习生没有加班费,就连我们这些正式员工也都没有加班费,如果你想要,就自己去找老总谈吧。”
年轻气盛的我立即来到老总办公室,讲述了我和财务经理的交涉过程后,对他说:“您是一个有名的私人企业家,公司又做得这么大,不给员工发加班费,这不仅违反了《劳动法》,长久下去更会影响公司的声誉。”
老总听后,表现出了十分吃惊的样子,对我说:“我一天到晚为公司的业务忙得晕头转向,根本没有精力想这件事,全公司的人,包括财务经理在内,怎么一直没有人跟我提这件事呢?”说完他就拿起电话,向经理寻问起相关情况。
返回办公室,人事经理得知这件事后,连连惋惜:“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人跟老总提这件事,你一个实习生竟然做这个‘出头鸟’,你是这批实习生中表现最好的,我本来想向老总推荐你为正式员工,现在看来这个梦你就别做了。”听了人事经理的话,我也觉得自己的做法有点冒失。
实习快结束时,公司人事部通知我们,由于临时变化,公司取消当年录用新员工的计划,我们十多个实习生全都收拾行装,离开了公司。
没想到几天后,人事部经理找到我,兴奋地说:“老总特许你留在公司成为正式员工,他认为你是学财务专业的,又懂法律,财务部正好缺少这样的人。”
于是我成了公司的正式员工,接手的第一项工作,是老总亲自交待的,就是起草一份节假日给员工发放加班费的细则,第二个月,公司里的员工破天荒地领到了加班费。
后来,我很快成了公司财务部的经理,现在回想当初自己的做法,看上去是冒失之举,事实上却给了自己一个展示才能的机会。因此,我真心地告诉那些初入职场的年轻人:把握好恰当的时机,不妨做只职场“出头鸟”。
文 申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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